工資里包含獎金要怎么計算個稅,最新的計算公式和方法是怎么樣的?介紹如下,歡迎大家參考和閱讀!
個人所得稅稅改后,從2011年9月1日起,新《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表 | |||
級數(shù)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含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shù)(元) |
一 | 不超過1500元的 | 3 | 0 |
二 |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三 |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四 |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
五 |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六 |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七 |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diào)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文件)規(guī)定:對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1: 某職工孫某,每月取得基本工資2500元,2011年 10月取得半年度先進職工獎1000元,當月還取得三季度獎5000元,每月正常取得加班獎300元,考勤獎200元
計算:孫某10月份應納個人所得稅為:
(2500+1000+5000+300+200-3500)×20%-555=545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diào)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
人所得稅方法問題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文件)規(guī)定:對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jù)考核情況兌現(xiàn)的年薪和績效工資等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收入全額分攤至12個月的數(shù)額定適用稅率,再按規(guī)定方法計算應繳稅額。即:先將職工當月內(nèi)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及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職工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根據(jù)2011年9月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對于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jīng)]有做出調(diào)整,計稅方法分兩種情況:
①、月工資超過35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照得出的數(shù)額找出所對應的稅率,然后用獎金全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就是最終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個稅應納額=全年一次性獎金×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②、個人月工資不足3500元,這時需要將工資與全年一次性獎金相加后,減去3500元,得出的數(shù)額,再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的稅率,然后用這一數(shù)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得出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稅金額=全年一次性獎金-(3500-月工資)
個稅應納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稅金額×稅率-速算扣除率
③、對于發(fā)放第十三個月工資同時發(fā)放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處理,將所發(fā)的第十三個月工資與全年一次性獎金合并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稅率,然后用這一數(shù)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稅金額=全年一次性獎金+第十三個月工資
個稅應納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稅金額×稅率-速算扣除率
注意事項:在一個納稅年度,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