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最低工資標準

思而思學網(wǎng)

近日,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發(fā)布消息,1月1日起,將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我市將根據(jù)省廳文件要求,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向社會公布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

所謂“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nèi),提供正常勞動前提下,其所在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據(jù)了解,從去年11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由1530元調整至1680元。

按規(guī)定,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省人社廳發(fā)布的消息指出,在剔除不包括內(nèi)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地區(qū):南京市區(qū),無錫市區(qū),江陰市,宜興市,常州市區(qū),蘇州市區(qū),蘇州五市,南通市區(qū),啟東市,海門市,通州市,鎮(zhèn)江市區(qū)。

二類地區(qū):溧水縣,高淳縣,徐州市區(qū),金壇市,溧陽市,海安縣,如東縣,如皋市,連云港市區(qū),淮安市區(qū)(不含楚州區(qū),淮陰區(qū))鹽城市區(qū),大豐市,東臺市,揚州市區(qū),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泰州市區(qū)

三類地區(qū):新沂市,銅山縣,豐縣,沛縣,邳州市,睢寧縣,灌云縣,灌南縣,東海縣,贛榆縣,楚州區(qū),淮陰區(qū),漣水縣,洪澤縣,盱眙縣,金湖縣,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h,響水縣,江都市,儀征市,高郵市,寶應縣,靖江市,興化市,泰興市,姜堰市,宿遷市區(qū),宿豫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熱門推薦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