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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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政發(fā)〔2015〕58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fā)〔2015〕3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從11月1日起,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分別為:市區(qū)(鹿城區(qū)、龍灣區(qū)、甌海區(qū)、浙南產業(yè)集聚區(qū)、洞頭區(qū)靈昆街道)1860元/月;樂清市、瑞安市、洞頭區(qū)(靈昆街道除外)1660元/月;永嘉縣、平陽縣、蒼南縣、文成縣、泰順縣1530元/月。對應上述各地最低月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7元、15.2元、13.8元三檔。

溫州市人民政府

10月23日

省政府決定,從11月1日起,浙江省最低月工資標準將調整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檔。

各市將根據所轄縣(市、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選擇確定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予以公布。

2015浙江最低月最低工資標準: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檔

2015浙江最低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檔

據了解,最低工資標準分四檔,哪個縣市區(qū)適用哪檔標準?

按往年慣例,杭州、寧波等經濟發(fā)達地區(qū)的市區(qū),可能會選擇最高檔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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