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考招生錄取時間和錄取通知書工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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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和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相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高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實行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新生的辦法。
一、報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
1.高考報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工作執(zhí)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晉招考高〔2014〕13號)文件規(guī)定。
二、考試
2.我省今年高校招生繼續(xù)執(zhí)行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考試方案。
考試實行“3+X”科目設置!3”指語文、數學(分文、理科)、外語;“X”指 “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其中綜合科目滿分為300分,其余科目滿分均為150分,總分為750分。
外語聽力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錄取時提供給高校作為參考。
3.高考狀元多少分及時間:
6月7日 9∶00—11∶30 語文
15∶00—17∶00 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
6月8日 9∶00—11∶30 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
15∶00—17∶00 外語 (聽力測試在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
4.全省普通高校藝術類美術、音樂、舞蹈、表演、書法學等專業(yè)的專業(yè)考試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統(tǒng)一組織實施(以下簡稱“省統(tǒng)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等專業(yè)的專業(yè)考試工作由省屬高校聯合組織實施(以下簡稱“省聯考”);體育類專業(yè)考試,由省招考中心統(tǒng)一組織實施;報考外語專業(yè)及對外語口語能力有要求專業(yè)的考生,須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在高考成績公布后,由省招考中心統(tǒng)一組織實施。
5.全國統(tǒng)考的試題(包括帶試題內容的答題卡、副題,下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
6.各級招生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嚴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國家保密局聯合印發(fā)的《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規(guī)定》(教考試[2004]2號)的有關要求,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規(guī)章制度,建立健全應急反應機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時間報告制度,確保安全保密工作萬無一失。要加強對試題(卷)的運送、發(fā)放、回收、保管以及評卷、核分等全過程的管理,所有試題(卷)保密室、分發(fā)場所以及答卷保管室、答卷掃描場所和評卷場所均要安裝視頻監(jiān)控錄像系統(tǒng),視頻監(jiān)控要做到全覆蓋、不留死角和實時監(jiān)控錄像。試題(卷)保管期間,保密室監(jiān)控錄像要6小時回放一次、試卷分發(fā)場所即時回放,杜絕任何責任事故的發(fā)生;要完善高考安全保密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提高處理突發(fā)事件的能力;要充分運用現代化管理手段,重點打擊利用現代通訊工具等高科技作弊、替考和群體性舞弊等違規(guī)行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嚴密監(jiān)控并及時清理通過網絡、手機、校園小廣告等傳播涉嫌試題泄密和作弊信息,加強對互聯網不良信息的監(jiān)控和打擊力度,防止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非法傳播考試相關信息;要加強信息管理,確保高考數據信息安全。一旦發(fā)生失(泄)密事件,事發(fā)單位須在第一時間直接向省招考中心報告,省招考中心接到報告后須立即分別報告省招生委員會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圍的進一步擴大。
7.省、市、縣三級招生考試機構簽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務管理和考風考紀工作責任書》;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與考點、考點與考試工作人員簽訂《考試目標管理責任書》,嚴格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8.考點應設在縣級(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若因特殊情況需要在縣級(含)以下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增設考點,須報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批準。
9.各市、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要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認真做好標準化考點建設和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維護工作,完善網上巡查系統(tǒng)?荚嚤仨毎才旁跇藴驶键c進行,并要配置金屬探測儀、無線電信號屏蔽等設備,所有工作人員和考生均須接受安全檢查后方可進入考點(考場)。各考點要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由縣(市、區(qū))招生委員會負責同志和巡視檢查團團長(副團長)共同管理,對舉報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招考中心報告。
10.各市、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要做好考試工作人員的選聘、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認真組織學習《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手冊》,熟練掌握各工作環(huán)節(jié)的操作規(guī)程,明確任務和職責。
11. 繼續(xù)實行省、市、縣招生委員會三級巡視制度,組織派出巡視檢查團深入到各考區(qū)進行巡視檢查,協助當地做好考試工作。對近年來考風考紀薄弱的縣(市、區(qū))繼續(xù)實行由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按考點或考場選派監(jiān)督檢查員的辦法。巡視檢查團正、副團長分別由省、市招委選派。巡視檢查團所有成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以身作則,不徇私情,發(fā)現問題及時幫助解決,重大問題及時向省招考中心報告。
12.考場紀律混亂、舞弊情況嚴重的縣(市、區(qū))和考點,撤銷其下年度舉辦全國統(tǒng)考的資格,并依法依據嚴厲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3.考生的準考證號以縣(市、區(qū))為單位,分文、理兩類,由省招考中心使用計算機隨機編排,考場編排情況公布的時間由省招考中心確定,各地不得提前公布和泄露。
14.考生在考試前要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在考試過程中,必須遵守《考生守則》。
15.各級公安、武警、監(jiān)察、保密、工信、工商、宣傳、安全、無線電、衛(wèi)生防疫、交通、氣象、地震等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省政府教育考試環(huán)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要求,充分發(fā)揮國家教育考試環(huán)境綜合整治聯席會議制度職能,協調配合,聯防聯控,切實履行職責,共同擔負起綜合整治招生考試環(huán)境的任務,確保我省高校招生考試工作平安順利進行。
16.考試結束后,各級招生考試機構須按有關要求及時、準確上報有關考試信息。
三、評卷
17.高考全部科目試卷實行網上評閱辦法。省招生委員會成立評卷工作領導組,全面負責考生答卷評閱工作,省招考中心負責具體實施。
18.答題卡掃描及客觀題答卷(OMR區(qū)答卷)評閱工作由省評卷工作領導組直接組織進行。
主觀題答卷評閱工作由承擔評卷工作的高校具體組織實施。主觀題答卷評閱工作必須執(zhí)行《山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評卷工作實施細則》。
19. 評卷教師人數由評卷高校擬定,報省招考中心同意后確定。有關高校和中學要嚴格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和省招考中心相關要求做好評卷教師的選派工作,為順利完成評卷工作奠定良好基礎。
20.省評卷工作領導組向承擔評卷工作的高校派駐巡視協調組和技術支持組,加強對評卷工作的巡視協調、監(jiān)督檢查和技術支持與服務工作。
21.各評卷高校要加強對評卷工作的領導,成立評卷領導小組和學科評卷組,提前做好評卷準備工作,要按照評卷和保密有關規(guī)定及要求,制定《評分細則》,合理安排評卷進度,嚴格把握評卷質量,要建立強有力的質量檢查組和復查組,加強評卷管理,確保評卷工作“公平、規(guī)范、科學、準確、安全”順利完成。
評卷工作期間,評卷場所應當做到無死角監(jiān)控,關鍵崗位實行“一崗多控”。
22. 省招考中心向考生提供成績復查服務。對提出成績復查申請的考生,要進行認真復查,復查結果書面通知考生本人。
四、填報志愿
23.考生填報的院校和專業(yè)志愿是招生院校錄取新生和招生管理部門調配檔案的重要依據,直接關系到考生的報考愿望能否實現?忌欢ㄒ私庥嘘P招生政策規(guī)定和填報志愿辦法及注意事項,詳細閱讀高校的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全面了解選報院校及專業(yè)的基本情況及錄取規(guī)則,嚴肅審慎、認真負責地確定報考院校和專業(yè)?忌驹敢唤浱顖蟠_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否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4.招生部門按考生志愿投檔后,考生無正當理由不得申請退檔;高校也不得以考生放棄志愿為理由退檔。錄取后不報到的考生,下年度報名參加高考,成績將排在同一總分的最后,同時將寫實性記入考生檔案,并提供給高校。
25.錄取批次。我省今年高校招生錄取分本科提前批、本科“專項生”批、本科第一批(分A、A1、B類)、本科第二批(分A、B、C類)、?疲ǜ呗殻┨崆芭蛯?疲ǜ呗殻┡6個批次。本科第一批(A、A1、B類)、本科第二批(A、B、C類)、“專項生”批及?疲ǜ呗殻┡挝睦砜祁悓嵭衅叫兄驹竿稒n錄取模式。其他批次及藝術、體育類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26.志愿設置。提前藝術、體育本科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和1個參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3個專業(yè)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yè)調劑”志愿;
提前一批本科和提前二批本科批次分別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和3個參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yè)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yè)調劑”志愿。
本科“專項生”第一、二批次分別設置5個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順序為A、B、C、D、E,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yè)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yè)調劑”志愿;
免費醫(yī)學定向生院校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和1個參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yè)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yè)調劑”志愿。
第一批本科(A、A1、B類)批次分別設置5個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順序為A、B、C、D、E,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yè)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yè)調劑”志愿;
第一批本科特殊類型招生分公示類(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和非公示類(定向、民族班、民族預科班)各設置1個院校志愿和6個專業(yè)志愿以及“是否同意專業(yè)調劑”志愿。
第一批本科(A、B類)藝術本科院校分別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1個第二院校志愿和1個第三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3個專業(yè)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yè)調劑”志愿。
第二批本科A類批次設置8個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順序為A、B、C、D、E、F、G、H,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yè)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yè)調劑”志愿。
第二批本科(B、C)類批次設置5個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順序為A、B、C、D、E,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yè)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yè)調劑”志愿。
第二批本科(A、B、C類)藝術、體育類院校分別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1個第二院校志愿和1個第三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設置3個專業(yè)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yè)調劑”志愿。
第二批本科特殊類型招生(高水平運動隊、定向、民族班、民族預科班)各設置1個院校志愿和6個專業(yè)志愿以及“是否同意專業(yè)調劑”志愿。
提前?疲ǜ呗殻┡卧O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和2個平行參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yè)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yè)調劑”志愿。
?疲ǜ呗殻┡卧O置9個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順序為A、B、C、D、E、F、G、H、I,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yè)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yè)調劑”志愿。
專科(高職)批次藝術、體育類院校分別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1個第二院校志愿和1個第三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設置3個專業(yè)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yè)調劑”志愿。
27.志愿填報?忌驹柑顖髮嵭芯W上分批次、分時段進行填報的辦法。本科提前批、本科“專項生”批、本科第一批(分A、A1、B類)、本科第二批(分A、B類)在文化課考試成績、成績分布統(tǒng)計和相關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后進行;本科第二批C類、?疲ǜ呗殻┨崆芭蛯?疲ǜ呗殻┡鷮嵭刑顖笤盒V驹覆辉O分數限制,志愿填報結束后,根據考生志愿填報情況和招生計劃數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辦法進行。征集志愿也實行網上填報的辦法。具體時間和要求另行公布。
28.所有批次均不設服從院校調劑志愿。對于按相關規(guī)定投檔后完不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實行網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最低控制分數線原則上執(zhí)行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經征集志愿后,生源仍不足時,將根據院校缺額情況報請省招生委員會批準后降分征集,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29.第二批本科(A、B、C類)及?疲ǜ呗殻┰盒E误w育類院校志愿和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同時投檔,體育類考生第二批本科(A、B、C類)及?疲ǜ呗殻┰盒V荒苓x報體育類院校(專業(yè))志愿或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體育類院校(專業(yè))志愿與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不能同時兼報。其他批次,體育類考生可分別填報體育(文、理)類院校和專業(yè)志愿,也可分別兼報文史或理工類院校和專業(yè)志愿。
藝術專業(yè)考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填報藝術類院校和專業(yè)志愿。
第一批本科(A、B類)、第二批本科(A、B、C類)及專科(高職)批次藝術類院校志愿與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同時投檔,藝術類考生第一批本科(A、B類)、第二批本科(A、B、C類)及?疲ǜ呗殻┡沃荒苓x報藝術類院校(專業(yè))志愿或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藝術類院校(專業(yè))志愿與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不能同時兼報。其他批次,藝術類考生可填報藝術類院校和專業(yè)志愿,也可分別兼報文史、理工類院校和專業(yè)志愿。
30.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高校的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guī)范。高校的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經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guī)定進行審核備案后方能向社會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傳(廣告)中應當準確描述本校的辦學類型、層次,使用與辦學許可證或批準文件相一致的學校名稱,不得使用簡稱。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學校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高校依據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開展招生工作。
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主要內容包括:高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qū)等須注明),層次(本科、高職或?疲,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辦或民辦高校或獨立學院、高等?茖W;蚋叩嚷殬I(yè)技術學校等),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專業(yè)培養(yǎng)對外語的要求,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guī)則(如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及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yè)安排辦法等),學費標準,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有關高校制訂的特殊類型招生辦法須符合相關規(guī)定,且不得與本校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內容相悖。
31.參加全國統(tǒng)考的考生均可報考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院校志愿。報考香港城市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按我省填報志愿規(guī)定要求進行填報;報考其他香港高校內地招生的考生須按學校要求直接向招生學校報名并填報志愿;報考澳門高校內地招生的考生,可直接登陸澳門高校網站進行志愿填報和確認。
32.考生填報院校和專業(yè)志愿,必須嚴格按照《山西省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編號、院校名稱、專業(yè)編號、專業(yè)名稱,于規(guī)定時間在網上準確填報?忌獓栏癜凑站W上填報志愿的要求操作,志愿信息填報確認提交后,要重新登錄系統(tǒng)回看自己所報志愿情況,檢查是否無誤,若有錯誤需進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志愿填報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改動,否則將根據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和負責人的責任。
五、招生計劃
33.為了提高計劃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嚴格計劃執(zhí)行管理,根據教育部要求,高校在本地和跨省招生來源計劃將繼續(xù)實行網上管理辦法。來源計劃的編制、上報、審核、匯總、分送、調整、執(zhí)行及相關管理工作均使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tǒng)進行。同時,要嚴格實行密鑰管理,確保計劃編制、調整、執(zhí)行工作安全、有效進行。高校及其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調整計劃使用的管理和監(jiān)督,在我省的生源計劃調整必須征得我省招考中心和主管部門的同意,并一律使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tǒng)”在網上進行。高校負責處理因調整計劃使用不當造成的遺留問題,嚴禁高校利用調整計劃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
省招考中心從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tǒng)下載分送至我省的高校招生來源計劃信息數據庫和代碼字典庫,并對其進行查閱、整理和規(guī)范,確定錄取批次后通過“山西省普通高校網上計劃核對系統(tǒng)”反饋給高校,由高校在“山西省普通高校網上計劃核對系統(tǒng)”網上對其進行核對、補充、復核并確認上報。我省招考中心統(tǒng)一向社會公布有關計劃信息并報教育部備案。未經教育部下達的招生來源計劃,省招考中心不予接收和公布,也不予安排招生,嚴禁高校無計劃或擅自突破計劃規(guī)模進行招生。招生來源計劃一經公布,未經教育部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變更。
六、錄取
34.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tǒng)一領導下,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省招生委員會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根據當年招生計劃數和考生考試成績,分科類、分層次綜合考慮,確定各批次、各類別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組織有關高校分批次進行錄取工作。
35.我省高校招生實行兩種投檔模式。
(1)平行志愿投檔模式:根據“考生之間,分數優(yōu)先;考生志愿,遵循順序”的投檔原則,先分科類將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順序對考生逐個進行投檔;對某考生投檔時,遵循該考生填報的多個平行志愿院校依次檢索判斷,當檢索到該考生填報的某個院校有調檔缺額時,即將該考生檔案投放到該院校。
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和科類:第一批本科(A、A1、B類)(不含特殊類型招生)、第二批本科(A、B、C類)、“專項生”批及專科(高職)批的文史和理工兩個科類。
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考生成績排序規(guī)則是:
1)先按考生特征總分從高到低排序(考生特征總分是指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和政策性照顧加分之和);
2)考生總分相同時,再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排序。
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順序是:
文史類:①語文;②數學;③文科綜合
理工類:①數學;②語文;③理科綜合
3)上年被錄取后未報到考生將排在同分數的最后,考生總分相同時,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排序。
(2)非平行志愿投檔模式:提前軍隊、公安等院校批次,根據 “第一志愿志愿優(yōu)先,平行參考志愿分數優(yōu)先” 的投檔原則,先將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按所報第一志愿分開,然后將填報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投檔;當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再按“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投放平行參考志愿。藝術、體育類院校批次,根據“志愿順序”的投檔原則,先投第一志愿,當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再依次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
36.投檔程序
(1)實行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本科(A、A1、B類)、第二批本科(A、B、C類)、“專項生”批及專科(高職)院校批投檔,按科類分三個步驟進行:
1)模擬投檔:通過模擬投檔與招生院校通報生源情況商定投檔比例,確定調增招生計劃,核定院校自主招生投檔控制分數。模擬投檔比例省外高校不超過1:1.05,省屬高校不超過1:1.1。
2)正式投檔:模擬投檔結束后,按高校確定的投檔比例進行一次性正式投檔。
3)征集平行志愿投檔:生源不足的院校,進行志愿征集。征集平行志愿投檔,不進行模擬投檔程序,按照院校缺額計劃1:1的比例,直接進行一次性正式投檔。
第一批本科院校特殊類型招生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投檔。
(2)實行非平行志愿的院校投檔,實行分批次、按科類分三個步驟進行。
提前軍隊、公安等院校批次實行① 先投第一志愿;②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補充投放平行參考志愿;③ 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征集志愿后,再進行補充投檔。
藝術、體育類院校批次實行①先投第一志愿;②當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再依次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③ 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征集志愿后,再進行補充投檔。
37.軍隊、公安等院校提前錄取。達到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填報軍隊院校志愿且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的考生,按招生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體檢和政審考生名單。報考軍隊院校考生的面試、體檢和政審工作,由省軍隊院校招生工作領導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報考公安等院校志愿且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的考生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6倍的比例確定名單,由有關部門協同招生院校進行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和政審。錄取時,在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和政審合格的考生中擇優(yōu)錄取。
38.提前批錄取的藝術類院校(專業(yè))本科錄取控制文化分數線為:獨立設置的31所藝術院校和經教育部批準參照31所獨立設置的清華大學、北京服裝學院、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東華大學、江南大學、天津工業(yè)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浙江傳媒學院(僅限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錄音藝術等4個本科專業(yè))、內蒙古大學(僅限音樂表演、表演、音樂學等3個本科專業(yè))、蘇州大學(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yè))及浙江理工大學(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yè))等院校,自行劃定本校本科專業(yè)錄取控制文化分數線;其他提前批錄取的藝術院校須達到山西省劃定的藝術類第二批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時,高校按《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中公示的錄取原則和辦法擇優(yōu)錄取。
39.普通高校外國語言文學類(非英語)專業(yè),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
40.香港、澳門特區(qū)高校內地招生執(zhí)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澳門特區(qū)有關高等學校在內地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收自費生的通知》(教學廳〔2011〕4號)的規(guī)定。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列入提前批次,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統(tǒng)一錄取;香港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等10所院校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本校對考生的面試成績提前單招錄取;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旅游學院、澳門鏡湖護理學院、澳門城市學院等6所高校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及本校相關要求進行錄取。
41.免費醫(yī)學定向生,主要招收農村生源,優(yōu)先錄取定崗單位所在縣生源,單列志愿,單獨劃線,在本科提前批錄;生源不足時,未完成的計劃可在院校所在同批次征集志愿時重新公布剩余計劃,并按征集的考生志愿及錄取要求,擇優(yōu)錄取,直至完成計劃。學生錄取后,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須與培養(yǎng)學校和有關縣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培養(yǎng)和就業(yè)協議。
42.免費師范生錄取安排在提前一批,錄取時擇優(yōu)選拔熱愛教育事業(yè),有志于長期從教、終身從教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免費師范生入學前須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履約管理,并建立免費師范生的誠信檔案。
43.“專項生”招生,即面向中央確定的我省21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15個國家級貧困縣以及22個省級貧困縣(17個省定貧困縣、5個插花貧困縣)的定向招生。
國家專項計劃:報考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要具有我省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36個縣)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我省當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高校專項計劃:申請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須在我省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58個縣(區(qū)))的農村,考生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我省當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且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
地方專項計劃: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須在我省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22個縣(區(qū)))的農村,考生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我省當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
國家及地方專項計劃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不得擅自將未完成的計劃調整為普通計劃錄取,應通過多次公開征集志愿方式錄取。經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計劃,應適當降分錄取,確保完成招生任務。按專項生計劃錄取的新生可自行決定入學時是否遷轉戶口,在校學習期間可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程序申請調整專業(yè)。
高校專項計劃考核錄取工作管理參照自主招生辦法執(zhí)行,錄取工作實行單獨填報志愿、單獨投檔錄取,原則上與自主招生同時進行。入選考生高考成績總分錄取要求,原則上不低于有關高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招生政策規(guī)定和招生計劃,規(guī)范工作程序和流程,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防資格造假和違規(guī)錄取。有關高校不得錄取不符合實施區(qū)域和學籍、戶籍等要求的考生。有關縣區(qū)和中學要及時公示戶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學籍所在學校、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所在地等信息)。有關高校要及時公示高校專項計劃的參加學?己丝忌麊巍⒖忌己顺煽、合格標準、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社會廣泛監(jiān)督。
貧困縣考生的“專項生”資格由各縣教育局會同公安部門審核,并報市招生委員會,統(tǒng)一匯總后報省招考中心,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填報“專項生”志愿。
44.少數民族預科班、少數民族班招生一律從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的少數民族考生中錄取。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錄取分數線控制在該校在我省統(tǒng)招調檔分數線以下80分;少數民族專科預科班錄取分數線控制在該校在我省統(tǒng)招調檔分數線以下60分;民族班錄取分數線控制在該校在我省統(tǒng)招調檔分數線以下40分。定向為西藏培養(yǎng)人才的錄取分數線與民族班錄取分數線相同。
45.普通本科院校分二批錄取。第一批分A類、A1類和B類院校:A類是全國重點院校和教育部確定的實施“211工程”、“985工程”的院校以及原國家教委指定參加第一批錄取的院校;A1類是第一批A類院校中部分中外合作辦學的院校;B類是多年來在我省招生生源較好的一般院校。第二批分為A類、B類和C類三類院校:A類院校為一般本科院校;B類院校為本科院校分;蚪鼛啄陣医逃颗鷾蕪膶?粕秊楸究频脑盒;C類院校為獨立學院、民辦院校。高校所列定向就業(yè)招生計劃的錄取隨本校的錄取批次進行。
46.體育類院校(專業(yè))文化和專業(yè)考試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單獨劃定。錄取時,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考生中,按專業(yè)考試成績擇優(yōu)錄取。若招生院校在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中文化或專業(yè)成績等有特殊要求的,按院!墩猩喺录颁浫》謹稻和通知書查詢》中的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執(zhí)行。
第一批本科(A、B類)院校的體育類計劃列入提前本科批次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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