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成立國家教材委員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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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下發(fā)通知,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大中小學教材建設的意見》,進一步做好教材管理有關工作,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教材委員會。國家教材委員會主任由*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擔任。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大中小學教材建設的意見》,進一步做好教材管理有關工作,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教材委員會,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指導和統(tǒng)籌全國教材工作,貫徹黨和國家關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研究審議教材建設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研究解決教材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組織、協(xié)調(diào)各地區(qū)各部門有關教材工作,審查國家課程設置和課程標準制定,審查意識形態(tài)屬性較強的國家規(guī)劃教材。

二、組成人員

主 任:劉延東 國務院副總理

副主任:陳寶生 教育部部長

黃坤明 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秘書長:朱之文 教育部副部長

委 員:

(一)部門委員

鄭澤光 外交部副部長

王曉濤 發(fā)展改革委副主任

黃 衛(wèi) 科技部副部長

陳改戶 國家民委副主任

黃 明 公安部副部長

余蔚平 財政部副部長

湯 濤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張德霖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翟 青 環(huán)境保護部副部長

董 偉 文化部副部長

王江平 工商總局副局長

吳尚之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副局長

房建孟 海洋局副局長

閔宜仁 測繪地信局副局長

甄占民 中央黨校副校長

張宏志 中央文獻研究室副主任

吳德剛 中央黨史研究室副主任

季正聚 中央編譯局副局長

張 杰 中科院副院長

張 江 社科院副院長

樊代明 工程院副院長

徐延豪 中國科協(xié)副主席

(二)專家委員(按姓氏筆劃為序)

馬 敏 教授、華中師范大學原黨委書記

馬志明 院士、中科院數(shù)學與系統(tǒng)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馬樹超 研究員、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原副院長

王 湛 江蘇省原副省長

王榮華 教授、上海市政協(xié)原副主席

韋志榕 人民教育出版社總編輯

韋建樺 教授、中央編譯局原局長

文秋芳 教授、北京外國語大學

田心銘 教授、教育部高等學校社會科學發(fā)展研究中心原主任

史寧中 教授、東北師范大學原校長

仲呈祥 中國文聯(lián)原副主席、書記處書記

劉大為 教授、解放軍藝術學院美術系原主任

楊 河 教授、北京大學原黨委副書記

李 烈 正高級教師、北京第二實驗小學原校長

李 捷 研究員、求是雜志社社長

吳岳良 院士、中國科學院大學副校長

沈 巖 院士、自然科學基金會副主任

張文顯 教授、吉林大學原黨委書記

林 崗 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原副校長

林尚立 教授、中央政策研究室秘書長

房 喻 教授、陜西師范大學原校長

鐘秉樞 教授、首都體育學院院長

顧海良 教授、教育部原黨組成員

葛兆光 教授、復旦大學

董 奇 教授、北京師范大學校長

韓 震 教授、北京外國語大學黨委書記

潘云鶴 院士、工程院原副院長

國家教材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教育部,由教育部教材局承擔辦公室工作。

部門委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diào)整的,由所在單位向辦公室提出,報委員會主任批準。專家委員實行5年任期制,也可根據(jù)需要進行調(diào)整,由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委員會主任批準。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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