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法治人物陳運周先進事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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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介】

陳運周,男,漢族,中共黨員,大學文化,1965年4月出生于湖南省新田縣石羊鎮(zhèn)歐家窩村。1986年從湖南省零陵地區(qū)商業(yè)學校計劃統(tǒng)計專業(yè)畢業(yè)后分配至新田縣檢察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檢察員、檢察員,反貪局副局長、局長、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

陳運周從事基層檢察工作28年,始終牢記黨的宗旨,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憲法和法律,嚴格執(zhí)法,秉公執(zhí)法,廉潔執(zhí)法,展現(xiàn)了新時期共產(chǎn)黨員的崇高境界和高尚情操。他一生參與、指揮查辦案件270件310人,無一錯案。他本人先后被評為湖南省“優(yōu)秀檢察干部”“優(yōu)秀偵查員”并入選全省檢察機關(guān)偵查人才庫;他所帶領(lǐng)的新田縣院反貪局先后獲得集體二等功、湖南省檢察機關(guān)先進單位、永州市 “十佳政法單位”。

2012年7月,陳運周經(jīng)檢查確診罹患鼻咽癌后,仍帶病堅持工作。2013年8月、11月和7月,新田縣檢察院、中共新田縣委、永州市檢察院和中共永州市委先后分別作出“開展向陳運周學習的決定”。 8月1日,陳運周因鼻咽癌醫(yī)治無效不幸去世。8月11日,湖南省檢察院作出“開展向陳運周學習的決定”;11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追授陳運周為“全國模范檢察官”;12月12日,中共湖南省委追授陳運周為“湖南省優(yōu)秀共產(chǎn)黨員”。

【先進事跡】

生命的質(zhì)量

---追記湖南省新田縣檢察院原副檢察長陳運周

因為辦案,他需要經(jīng)常出差熬夜,只能時常吃著快餐盒飯;因為清貧,他連幾件像樣的衣服都沒有,一身制服從冬穿到夏,從春穿到秋……在許多人看來,他的生活幾乎“毫無質(zhì)量可言”,但在8月1日他逝世的當天,全省市州院檢察長會為其集體默哀一分鐘;8月3日送別他的日子,新田縣舂陵江畔,萬人空巷,白花滿城!從濱河東路,沿西門橋下,到新華西路,人們都一路追尋著他,送他最后一程。街道兩旁滿是飽含深情的橫幅:“陳運周——百姓心中的豐碑、檢察人員的楷!、“經(jīng)風歷雪滿腔熱血報國志,建功立業(yè)一片丹心鑄檢魂”、“人民的忠誠衛(wèi)士”……。他,就是原湖南省新田縣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陳運周。

在他身上,我們能看到一名人民檢察官對黨絕對忠誠的高貴品質(zhì);在他身上,我們能看到一名反貪斗士令貪腐分子心驚膽寒的人格力量。他用自己的實際行為詮釋了一名共產(chǎn)黨員、一名人民檢察官“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價值追求和道德風范。這,才是真正地“生命的質(zhì)量”!

豁達頑強,癌共舞至生命最后一刻的斗士

陳運周得知自己身患鼻咽癌是在2012年7月初,當時,他參與辦理一起處級干部受賄案件正處于攻堅階段,為了不影響工作,他悄悄地將診斷書塞進抽屜,若無其事地繼續(xù)和干警們不分晝夜地部署調(diào)查,參與審訊,直到8月底,才向檢察長報告病情,以學習培訓的名義請假治療,同時請求不要將自己的病情告訴家人和單位的同事。

而這二個多月的“隱瞞”,陳運周耽誤了最好的治療時間。此時,他的癌癥已經(jīng)進入中晚期,并轉(zhuǎn)移至肝臟,隨后不得不接受一次又一次的放療和化療,前后高達15次,可就在每一次治療休養(yǎng)間隙,他仍一如既往地堅守在辦案一線。在與癌共舞的2年時間里,他牽頭、參與查辦貪污賄賂案件17件,單獨或協(xié)助處理各種社會事務(wù)、信訪事件10多件。

4月,新田縣檢察院立案查辦了縣國土局原副局長陸某受賄案,陸某是陳運周的老同學,在作了有罪供述之后又翻供。陳運周得知后,7月3日,拖著剛做完化療的虛弱身體,往返近10個小時車程,親自到省院匯報案情,辦理延長羈押手續(xù);7月4日,又帶著辦案人員趕到看守所提審陸某,對陸某進行耐心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導。臨走時對陸某說“這幾天你在里面好好想想,如果我身體允許,還沒有倒下的話,過幾天我再來”;7月8日,頂著近40度的高溫,陳運周第二次來到看守所,強撐著病體,嘶啞著聲音,用近3個小時的時間對陸某進行說服教育。陳運周說:“我兌現(xiàn)了對你的承諾,是對你負責,也希望你能對自己負責,拿出一個好的態(tài)度,把問題說清楚!笨吹疥愡\周半副殘軀、一腔熱忱,陸某愧疚得無地自容,她說:“老同學,你都這樣了,還來看我,給我做思想工作,我再翻供還是人嗎?”而此時距離他生命的終點僅僅23天!

攻堅克難, 28年如一日的執(zhí)法辦案楷模

追尋陳運周的足跡,我們能讀到他人生履歷中精彩的每一頁。陳運周畢業(yè)于原湖南省零陵地區(qū)商業(yè)學校統(tǒng)計專業(yè),1986年分配到新田縣人民檢察院。從一名會計到書記員,從一名助檢員到反貪局副局長、局長,再到副檢察長,28年對檢察工作、對反貪污賄賂工作的堅守,是他不變的人生追求。

在漫漫的堅守之途中,他孜孜不倦向書本學,向辦案實踐學。每辦一個案件,他都要寫辦案筆記,既總結(jié)成功的經(jīng)驗,更有對案件深刻獨到的剖析。一個案件一本筆記,他的幾十本筆記被同事們奉為“辦案寶典”。他自己也成為了永州市乃至全省赫赫有名的反貪能手,被省院授予“全省優(yōu)秀偵查員”稱號,被評為湖南省優(yōu)秀檢察干部并記二等功,在2011年全省的反貪業(yè)務(wù)技能大比武中,他奪得筆試、面試兩項第一名。他多次被抽調(diào)參加中紀委、省院等上級機關(guān)專案組參與辦案。他一生參與、指揮查辦的案件達到270件310人,無一件冤假錯案;通過他以身作則的表率作用,以老帶新、以戰(zhàn)帶訓的方法,還帶出了一支團結(jié)協(xié)作、能征善戰(zhàn)的隊伍。新田縣院反貪局1次榮立集體二等功,6人次榮立個人三等功,2008年被評為全省先進,并連續(xù)5年被評為全市先進,2011年,被評為永州市首屆“十佳政法單位”。被百姓評價為“沒有辦不下的案子,沒有突不破的口子,沒有捉不到的“蟲子”!

法律至上,公平正義的忠實維護者

新田縣是湖南省南部的一個偏遠小縣。在小縣城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走在路上總能碰到幾個熟人、朋友。辦一起案子,往往會得罪一個家庭甚至一個家族。陳運周在檢察機關(guān)工作28年,其中在反貪戰(zhàn)線就干了25年,查辦了300多人的貪賄案件,不知得罪了多少家庭?不知需要沖破多少人情關(guān)系網(wǎng)?又需要怎樣的法律信仰和“舍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的擔當和勇氣?

2003年,陳運周被抽調(diào)到省檢察院反貪局,協(xié)助辦理時任省政府副秘書長、原任永州市市長王某受賄案。在辦案過程中,發(fā)現(xiàn)了新田縣委原副書記蔣某和劉某涉嫌賄賂犯罪的線索。案子一上手,陳運周就收到了幾十條說情短信,接到了恐嚇的電話和紙條。有人提醒他要考慮后果,為自己留點后路;有人公然提出花五千元,請人砍他一只手,花一萬元買他一只眼睛;還有的說要取他兒子的性命。面對威脅,陳運周的妻子非常擔心,求他別當反貪局局長了。他回答說:“如果害怕,我當初就不會當檢察官,做這個反貪局長!”對為他捏著一把汗和想打退堂鼓的干警,他的鼓勵也同樣斬釘截鐵“開弓沒有回頭箭,我們要勇往直前,對得起身上這身制服”就這樣,頂著沉重的壓力、冒著可能隨時降臨的各種危險,陳運周帶領(lǐng)反貪干警夜以繼日地工作,最終使蔣某和劉某受到了法律的懲處。并通過細究深挖查辦其他受賄案件6件。

在辦案中,陳運周始終自覺踐行理性、平和、文明、規(guī)范的執(zhí)法理念。他從不對犯罪嫌疑人拍桌打椅,高聲大喊,從沒有跟犯罪嫌疑人吵過架、紅過臉。而是在查辦案件前動掌握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社會背景、職業(yè)狀況、興趣愛好和個性特點,用自己的真情來感化對方,取得信任,使犯罪嫌疑人心甘情愿地配合工作。

1997年新田縣工商銀行儲蓄部監(jiān)督員劉某貪污挪用20余萬元后潛逃,1999年被抓獲歸案。劉某因擔心判處死刑并覺得無顏面對父母親人,在抓捕中企圖畏罪自殺,用匕首在自己的腹部胸部連刺三刀。陳運周接到報告后,帶人將劉某接回新田縣人民醫(yī)院治療。在劉某住院的17天里,陳運周和同事輪流陪護,并親自送湯喂藥、端屎端尿、擦洗身體,照顧得無微不至。劉某深受感動,坦白了全部罪行,承擔了應(yīng)有的法律責任。

曾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悔過書》中寫道“陳檢察官對我的教育勝讀十年書,栽倒在他手里我心服口服,如果我能早點遇見他,也會不會釀下今天的大錯!

清正廉潔,檢察職業(yè)操守的堅定奉行者

陳運周長期從事和領(lǐng)導職務(wù)犯罪偵查工作,身處反腐前沿,卻始終堅持廉潔自律,做到了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凈。

他住一棟90年代修建的房子,由于是頂樓,因歲月侵蝕,屋頂經(jīng)常漏水,墻面水漬斑斑。廚房和客廳間的窗戶上,六塊玻璃只剩一塊。家里唯一像樣的家電是一臺上世紀九十年代的老式顯像管電視機…但他先后拒收、退回“好處費”10萬余元。他父親病逝時,親朋好友、企業(yè)老板送的5萬元禮金被他全部退還。在他生病期間,一些有求于他的人聞訊紛紛帶著補品、紅包來看他,他一概嚴詞拒絕。為了看病,陳運周家里早已債臺高筑,但陳運周堅定地說:“說實在話,現(xiàn)在我確實缺錢,但我是一名檢察官,我要維護這份職業(yè)的神圣和尊嚴!”新田縣有關(guān)部門準備發(fā)出倡議為他捐款,也被他再三拒絕,他說“社會上還有比我更需要錢的人。我這里醫(yī)保能報銷一大部分,自己再想點辦法就能對付過去!

他的妻子下崗14年來,擺過地攤、賣過快餐盒飯、為他人看守過店鋪,至今都沒有一個正式的工作。一些單位的頭頭腦腦想為他妻子安排一個體面的工作崗位,都被陳運周婉言拒絕了。他告誡妻子“如果你請人家?guī)土嗣,到時候你就會撕不開面子,下不了臺子”。他給家人立下規(guī)矩“不準接待親屬以外的客人!不準借他的名義在外辦事!”在生命的最后幾天,陳運周仍囑咐大家:我走后,一切從簡,不要葬回老家麻煩鄉(xiāng)親,決不能收奠儀金,家里窮就窮點,不要違背政策。

但就是這位對自己十分吝嗇的人,對困難群眾卻給予了最大的慷慨!

回鄉(xiāng)探親,得知村里一特困戶的小孩考取了大學,卻因家庭困難準備棄學,他毫不猶豫地資助了3000元,還幫忙聯(lián)系縣教育局,為其解決困難補助5000元;下鄉(xiāng)調(diào)研,為搶救一個不慎從三樓墜地的孩子,他不但把孩子送到醫(yī)院還掏出身上所有的錢墊付了醫(yī)藥費。這些年來,他資助本村大學生3人,長期贍養(yǎng)孤寡老人2位。

陳運周絕癥面前不絕望,利誘面前不動心,恐嚇面前不畏懼,始終把黨的事業(y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體現(xiàn)了黨的基層領(lǐng)導干部為黨和人民利益奮斗終生、無怨無悔的崇高精神,是檢察機關(guān)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涌現(xiàn)的先進典型,是自覺踐行的杰出代表,集中展示了當代檢察官良好的職業(yè)操守和職業(yè)形象,贏得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普遍贊譽。

他的一生是奮斗的一生,是光輝的一生。他的崇高精神將永遠激勵我們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奮勇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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