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國家中,法律永遠是由強者的權力制定的,法律是無私的,對誰都一視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下面就是小編準備的一些有關法制教育手抄報的內(nèi)容資料,歡迎大家閱讀!
法制教育手抄報的內(nèi)容資料:校園法制安全教育宣傳材料
★法制常識
一、預防未成年犯罪法(摘錄)
第三章 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預防
第十四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毆、辱駕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制品、讀物等;
(八)進入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yè)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第十五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煙、酗酒。任何經(jīng)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
第十九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人脫離監(jiān)護單獨居住。
第四章 對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的矯治
第三十四條 本法所稱“嚴重不良行為”,是指下列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
(一)糾集他人結伙滋事,擾亂治安;
(二)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
(三)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
(四)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進行者色情、賣淫活動;
(六)多次偷竊;
(七)參與賭博,屢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du品;
(九)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 未成年人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嚴加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養(yǎng)。
第五章 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自我防范
第四十條
未成年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社會公共道德規(guī)范,樹立自尊、自律、自強意識、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
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摘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產(chǎn)、營業(yè)、醫(y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市場、商場、公園、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的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結伙斗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動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謊報險情,制造混亂的;
(七)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一)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