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辦理二孩生育證難嗎?如何辦理?

思而思學網(wǎng)

3月27日,湖北正式啟動“單獨二孩”政策,至今20天。據(jù)市衛(wèi)計委透露,截至本月14日,武漢市已審批二孩生育服務證206份,有近170名“二孩寶寶”出生。

政策落地,但由于各社區(qū)對政策的理解存在差異以及具體細則尚在完善,實行過程中也冒出了各種新問題。近日,數(shù)十位晨報讀者和晨報健康圈圈友向記者講述,他們在辦理二孩生育證時碰壁,感到疑惑和苦惱。這些問題究竟由何而來,有無解決良策,晨報對此展開探訪。

案例一

辦一張證要6個人的證明

“我沒想到辦個生育證,要扯到6個人的證明,單位出具的再婚未育證明還不算數(shù),非得是社區(qū)開的才行。”家住青山區(qū)的小晴(化名)近來很是郁悶,自己明明符合單獨二孩的政策,這二孩生育證卻遲遲辦不下來。問題就出在辦理二孩生育證時,社區(qū)要求出具小晴父母各自再婚對象的離婚證明。

十年前,小晴18歲,剛剛成年,沒有兄弟姐妹,父母離異了,之后父母又各自組建了家庭。親生父母的再婚對象也各自有孩子,但都已在雙方登記再婚時成年。湖北省單獨二孩政策落地后,小晴很想要第二個孩子,但不知道自己到底還能不能算是獨生子女。

青山區(qū)計生辦發(fā)展規(guī)劃科的一位鄭姓科員告訴記者,在對獨生子女界定時,有一條規(guī)定是“沒有父母再婚形成的繼子女兄弟姐妹”。該科員解釋,以再婚夫妻登記結婚時間為準,如果再婚對象的孩子未滿18周歲,那么就會形成了繼子女兄弟姐妹關系。小晴這種情況,親生父母各自登記再婚時,再婚對象的孩子都已經(jīng)成年,不存在撫養(yǎng)關系,小晴也不存在有什么繼子女兄弟姐妹,也就是說,只要小晴的親生父母再婚后沒有再生育,那么她仍是獨生子女。

聽到自己符合政策,小晴心里的一塊石頭可算落地了。但當她帶上相關材料去社區(qū)辦理生育證時,沒想到又遇到了難題。

“除了細則里要求帶的那些材料,社區(qū)的工作人員還要我提供父母再婚對象各自的離婚協(xié)議書。”小晴告訴記者,她的親生父母已經(jīng)在單位開具了各自再婚未育證明,但社區(qū)表示單位開的無效,必須要父母再婚對象提供各自當時的離婚證明,再由社區(qū)出具再婚未育證明才行。小晴對此表示不能理解,如果是要證明她的父母各自再婚之后沒有再育,那么明明父母的單位已經(jīng)提供再婚未育證明了,怎么就還得要“繼父”“繼母”的離婚協(xié)議書了呢?

小晴當天還跑了青山區(qū)三個居委會,得到的都是一樣的說法,對此她很是苦惱。原來,小晴和父親的再婚對象關系并不好,對方不愿意為她去辦理和前夫的離婚協(xié)議證明。“之前看報道,有為了生二孩勸父母離婚的,難道我也只能這樣不成?”小晴郁悶地說。

[記者解疑]

記者了解到,辦理二孩生育證,需要符合條件的單獨夫婦提交單獨一方父母戶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證明。也就是說,小晴這樣的情況確實是應該由社區(qū)出具她父母的再婚未育證明。

市衛(wèi)計委基層指導處負責人表示,這是為了界定申請辦理生育證的家庭符合單獨二孩的政策。因為小晴的父母屬于離異后再婚,那么為了證明父母和再婚對象再婚后均沒有生育,須向當?shù)赜嬌块T提供相關證件,那么父母再婚對象各自的離婚證明也是需要提交的。

案例二

復婚家庭生育狀況未變可生二孩

本來自己是獨生子女,符合二孩政策,沒想到一種“再婚家庭其中一方未生育過子女才可申請生育證”的說法,難住了和丈夫離異后又復婚了的羅珊(化名)。

家住東西湖長山社區(qū)的羅珊離異后,與第二任丈夫登記結婚,幾個月后又因為感情不和而離婚。去年年底,她又和第一任丈夫復婚。羅珊和丈夫之前有一個8歲的兒子,上個月二孩政策實施之后,夫妻倆打算再要一個孩子。羅珊自己是獨生子女,她和丈夫也只有這一個孩子,本以為可以順利辦理的二孩生育證,卻卡在了她“再婚”的問題上。

“我到社區(qū)去辦理生育證,材料剛交上去,工作人員就對我說,我和老公都屬于再婚,而且都已經(jīng)生育過子女,不能享受二孩政策。”工作人員告訴她,按照政策,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或者是一方已生育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子女的,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羅珊兩種情況都不符合,工作人員沒有受理她的申請。羅珊當時就懵了:“我和我老公是復婚,雖然都已經(jīng)生育過子女了,可孩子是同一個啊!怎么就不符合政策了?”

社區(qū)工作人員表示,羅珊這樣的情況之前還沒遇到過,他們也不能確定符不符合政策,要向上級反映過后再來答復。

和羅珊面臨相同問題的夫妻并不少,健康圈群友吳毅(化名)就是其中之一。去年9月,吳毅為了買房與妻子“假離婚”,而當時妻子已經(jīng)懷上了二胎。今年3月為了生下這個孩子,夫妻倆又復婚了。如今離預產(chǎn)期僅一個多月,能不能辦理生育證還沒個準信,這可急壞了他。

[記者解疑]

記者聯(lián)系了市衛(wèi)計委基層指導處,該處負責人明確表示,夫妻已生育一個孩子離婚又復婚的,只要在這段期間內夫妻雙方的生育情況沒有發(fā)生改變,就依然符合單獨二孩政策,可以辦理二孩生育證。

案例三

再婚生育與之前婚姻合算

同是再婚問題,家住漢陽區(qū)的陳可(化名)就沒有羅珊這么幸運了。陳可和第一任丈夫沒有生育子女,2008年離婚后,她重組了家庭。她的現(xiàn)任丈夫是獨生子,和前妻有一個女兒,離婚時女兒判給了女方。陳可和現(xiàn)任丈夫育有一女。上月底,看到二孩政策出臺后,他們本以為還能再生第二個孩子,在去社區(qū)申請二孩生育證時卻被告知,他們不符合政策。

[記者解疑]

市衛(wèi)計委基層指導處負責人解答,《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陳可的現(xiàn)任老公雖是獨生子,但與前妻已生育過一個孩子,而陳可與現(xiàn)任丈夫又再生育,已經(jīng)是生育第二個孩子了,不能再生第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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