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導思想
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學校體育“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12〕53號)和《深圳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提升中小學生綜合素養(yǎng)的指導意見》(深教〔2014〕274號)精神,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
二、考試對象
所有符合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的考生。
三、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安排在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辦法
采用“1+1”方式,即1個必考科目加1個選考科目。
(一)必考科目:200米跑、中長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學生在200米跑和中長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中自行選擇一項作為必考科目。選擇中長跑為必考科目的學生,不能再選擇中長跑為選考科目。
(二)選考科目:在以下6個選考項目中任選一個項目進行測試: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立定跳遠、一分鐘仰臥起坐(女)、引體向上(男)、投擲實心球、一分鐘跳繩、籃球半場來回運球上籃。
(三)考試項目的規(guī)則及評分標準:執(zhí)行《深圳市初中畢業(yè)生升學體育考試項目規(guī)則及評分標準》(見附件1)。
(四)計分方法:我市初中畢業(yè)生升學體育成績(總分)取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兩科考試成績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初中畢業(yè)生升學體育考試成績按0.3的權重(30分)計入其中考考試總成績。
(五)病殘學生免考、擇考、緩考的規(guī)定:
1.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學生(有深圳市殘聯(lián)核發(fā)的殘疾證書),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按程序辦理有關審核手續(xù),通過后記入學生電子檔案,可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