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中考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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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中考招生方案,大致分為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省二、三級達標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錄取和民辦高中錄取等,主要內容如下:

莆田普通高中學校以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作為高中階段招生的主要依據,按學校級別、類型、志愿進行擇優(yōu)錄取。省級達標高中學校所錄取的學生應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綜合素質評定等級達B級以上(含B級),學校考查科目合格,體育科成績達到C級以上(含C級);二是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9門學科成績達到各類學校的錄取要求。

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嚴格按照市教育局下達的指標執(zhí)行。本市普通高中學校除省一級達標校、經審批的民辦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學校不得擅自跨縣(區(qū)、管委會)招生。省級達標高中學校不得招收不在我市參加統(tǒng)一升學考試的考生。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依據所在縣區(qū)最低錄取控制線、本校招生計劃和錄取名冊為新生建立學籍及會考建檔。

(一)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

省一級達標高中由市中招辦負責投檔,按特長生、統(tǒng)招生、定向生、擇校生順序面向全市招生,根據學生志愿擇優(yōu)錄取。

省一級達標高中學校統(tǒng)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按省一級達標高中招生計劃數(shù)的1:1劃定。統(tǒng)招生錄取時物理、化學、思想品德3科成績只能有1科B等級(即AAA或AAB),歷史、地理、生物3科成績均達到C級以上(含C級),并以語、數(shù)、英總分(投檔分)按學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個別學校由于生源不足,完成當年招生計劃確有困難的,全市將統(tǒng)一組織未投檔考生第二次補報志愿,擇優(yōu)錄取。已被省一級達標高中投檔的考生(含特長生、統(tǒng)招生、定向生、擇校生),不得參予補報名,其它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接收建檔并在校就讀。

起我市試行統(tǒng)招生高分保護政策。以全市2015屆初中參加中考考生總數(shù)的5%劃定當年統(tǒng)招生高分保護分數(shù)線。高分保護分數(shù)線上的考生,如果統(tǒng)招第一志愿未被投檔,可優(yōu)先按順序投檔第二、三志愿學校。不希望接受高分保護的考生,應放棄省一級達標校統(tǒng)招生第二、三志愿的填報。

省一級達標高中學校預錄取名單將通過莆田教育網,學籍所在學校以及電話查詢等多條途徑供考生查詢。

1、特長生錄取辦法

(1)報名方式:4月10日前我市各省一級達標高中特長生招生方案將在莆田教育網公布。4月30日前,符合特長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學籍所在學校統(tǒng)一報名,每位考生可根據各校公布的特長生招生方案要求,選擇兩所省一級達標中學填報特長生志愿。

(2)專業(yè)測試辦法:

全市特長生統(tǒng)一組織專業(yè)測試。具體測試辦法以相關特長生測試文件為準。

(3)錄取原則:一是學生綜合素質評定達到B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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