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寧夏一本大學具體排名公布了,有哪些大學上榜呢?下面一起來了解吧!
寧夏大學(Ningxia University),簡稱“寧大”,學校坐落于賀蘭山下有著“塞上湖城”美譽的歷史文化名城銀川市,是教育部與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共建的以文、理、工、農為主體的綜合性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建設高!,是國家“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yǎng)計劃”、“國家大學生創(chuàng)新性實驗計劃”和“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高校,是國家教育部首批批準的招收留學生和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培養(yǎng)高校。
學校名稱 | 性質 | 性質排名 | 省份排名 | 城市 | 分類 | 分類排名 | 女生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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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大學 | 公辦本科 | 140 | 1 | 銀川 | 綜合 | 51 | 42% |
寧夏大學始建于1958年。1997年12月,寧夏大學與原寧夏工學院、銀川師專(含寧夏教育學院)合并;2002年2月,與寧夏農學院合并,組建了新的寧夏大學,揭開了學校改革發(fā)展嶄新的一頁。
學校設有人文學院、政法學院、外國語學院、新聞傳播學院、教育學院、阿拉伯學院、經濟管理學院、數學計算機學院、物理電氣信息學院、化學化工學院、生命科學學院、資源環(huán)境學院、葡萄酒學院、農學院、機械工程學院、土木與水利工程學院、體育學院、音樂學院、美術學院、國際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民族預科教育學院和高等職業(yè)技術學院23個二級學院和1個獨立學院寧夏大學新華學院,以及繼續(xù)教育學院和遠程教育學院。共有73個本科專業(yè)。
寧夏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guī)定公布
為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招生工作,保證高校選拔符合培養(yǎng)要求的新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寧夏教育廳4月12日發(fā)布了《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guī)定》,要求高校招生工作應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考試
我區(qū)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試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制,考試由寧夏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采用“3+小綜合”科目設置方案,理工類: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文史類: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政治、歷史、地理)。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總分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各科滿分均為150分(外語科目含計入總分的聽力測試30分),綜合科目滿分為300分。
考試時間為6月7日、8日。其中6月7日上午考試科目為語文,下午為數學;6月8日上午考試科目為文科綜合/理科綜合,下午為外語?忌鷳{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和測試,并接受安全檢查和指紋身份核驗。
考生成績只通知本人,不公布。
綜合素質評價
根據《寧夏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工作指導方案》和《寧夏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的要求,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應對考生的綜合素質做出全面評價。應屆普通高中畢業(yè)生由所在學校對其綜合素質做出評價;其他考生由鄉(xiāng)鎮(zhèn)或街道辦事處或其現工作單位(現就讀中學)對其綜合素質做評價,社會考生只填寫《寧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的突出表現、特長、獎勵情況和綜合評語?忌木C合素質評價以文字形式呈現,電子化后提供給高校作為錄取時的參考。
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應在5月30日前完成。
報考軍事、公安院;驅I(yè)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驅I(yè)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解放軍總政治部、公安部以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要求,由當地武裝部、派出所等相關部門負責,有關學校、街道辦事處積極協作,在錄取前按規(guī)定做好政審工作。
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報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以下簡稱體檢)。體檢工作由考生報名所在縣(市、區(qū))招生工作委員會會同當地衛(wèi)生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須指定本縣(市、區(qū))條件較好的二級甲等(含)以上醫(yī)院或相應的醫(yī)療單位承擔體檢任務,非指定機構為考生做出的體檢結論無效。
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如發(fā)現有隱瞞嚴重病史,不符合高校各專業(yè)體檢指導意見的,即使已被錄取,入學復查后亦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集中體檢工作結束后,縣(市、區(qū))教育考試中心須對考生體檢表進行檢查驗收,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檢查結果為A類(患有學?梢圆挥桎浫〉募膊)的考生,并要求考生簽字確認。
嚴禁弄虛作假,如發(fā)現體檢中有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對于考生要取消其報考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其學籍。
考生檔案
考生檔案由電子檔案和紙介質檔案組成,考生電子檔案須與紙介質檔案相關部分內容完全一致。
考生電子檔案是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主要內容包括報名信息(含身份證號、綜合素質評價表等)、體檢信息、志愿信息、成績信息、考生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誠信記錄(主要指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guī)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部分。考生紙介質檔案由縣(市、區(qū))教育考試中心負責建立,在錄取前組織整理并封存。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生必須具備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檔案。國家和集體所有制單位的職工,應由所在單位提供檔案。檔案材料必須真實準確。
凡檔案不符合要求、材料不齊備影響錄取的,后果由有關人員負責;對涂改、偽造檔案者,取消考生錄取資格,同時根據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有關人員。
志愿設置及志愿填報
志愿根據錄取批次進行設置,錄取分五個批次: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寧夏大學、寧夏醫(yī)科大學招收貧困地區(qū)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簡稱地方專項計劃〕)、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本科)、第四批高職(?)院;驅I(yè)。
其中,提前批本科包括藝術、體育、外語、航海、免費師范類本科專業(yè),軍事(含國防生)、公安院校的本科專業(yè),寧夏醫(yī)科大學中西部農村訂單定向醫(yī)學生免費培養(yǎng)項目專業(yè),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國際關系學院、外交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華僑大學、部分港澳地區(qū)高校等院校的本科專業(yè);特殊類型招生(含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高校自主選拔錄取);專項計劃(含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高校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稱高校專項計劃〕、農村貧困地區(qū)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簡稱國家專項計劃〕)本科。
志愿設置中,體育類專業(yè),“專項計劃”和寧夏大學、寧夏醫(yī)科大學招收貧困地區(qū)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第一、二、三、四批次和各批次的少數民族預科班采取“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要求進行設置;體育類專業(yè)、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各批次中的少數民族預科班設置A、B、C 3個并列的院校志愿;第一、二、三批本科及第四批高職(?)設置A、B、C、D 4個并列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均設置6個專業(yè)志愿及1個專業(yè)服從志愿;本科藝術類B段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按專業(yè)大類投檔,每個專業(yè)大類分別設5個并列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設置6個專業(yè)志愿和1個專業(yè)調劑志愿;“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設置“征集志愿”!罢骷驹浮钡奶顖笸瑯硬捎谩捌叫兄驹浮蹦J健
提前批次(不含體育類專業(yè)、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本科藝術類B段)、定向就業(yè)招生、高校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等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采用“順序志愿”模式。
本科藝術類A段、C段,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本科藝術類,高職(專科)藝術類均采用“順序志愿”模式,設置1個院校志愿,6個專業(yè)志愿和1個專業(yè)調劑志愿。
6月23日至27日:填報本科(含本科預科、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高校自主選拔、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不含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本科)志愿、藝術類本科專業(yè)(不含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yè))志愿、體育類本科專業(yè)(不含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體育類本科專業(yè))志愿。
8月1日至4日:填報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本科(含獨立學院、民辦高校藝術本科類專業(yè)和體育類本科專業(yè))志愿,高職(專科)(含高職[專科]“專項計劃”、高職[?芣藝術類?茖I(yè)和體育類?茖I(yè))志愿。
各批次中的“征集志愿”填報時間在各批次錄取期間另行向社會公布。
錄取
高校錄取工作在自治區(qū)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下,由寧夏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原則進行。具有綜合素質評價、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yè)培養(yǎng)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院校控制分數線或資格線并符合院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專業(yè)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寧夏教育考試院監(jiān)督高校執(zhí)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guī)定的行為。
高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工作于7月上旬開始,按5個批次分階段進行。即提前批本科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第四批高職(?)院校或專業(yè)。
“平行志愿”投檔原則為“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先對考生進行排位,再依排位逐個對考生按所填報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順序進行檢索投檔?忌盼坏霓k法為:將同一科類考生按總分(高考文化課總分與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分(高考文化課總分與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相同時則再按單科順序及成績排序。單科順序的排序原則:文史類為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為理科綜合、數學、語文、外語。
“平行志愿”實行一次性投檔,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再行征集志愿!罢骷驹浮钡耐稒n錄取仍按“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原則進行。
錄取新生名冊必須經寧夏教育考試院核準,并加蓋錄取專用章后生效。高校根據錄取新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fā)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并負責將考生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本人。
錄取照顧政策
今年,我區(qū)執(zhí)行下述錄取照顧政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課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
(1)2015年1月1日之前,應屆高級中等學校畢業(yè)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按《*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fā)〔2000〕28號)和《教育部關于學習貫徹<*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評選獲得自治區(qū)級普通高中優(yōu)秀學生稱號者(以自治區(qū)教育廳頒發(fā)的證書原件為審核依據);
(2)2015年1月1日之前,應屆高級中等學校畢業(yè)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并獲自治區(qū)級(含)以上表彰的(以省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門頒發(fā)的證書原件為審核依據);
(3)2015年1月1日之前,應屆高級中等學校畢業(yè)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辦的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以全國競賽委員會頒發(fā)的證書原件為審核依據);
(4)2015年1月1日之前,應屆高級中等學校畢業(yè)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教育部等主辦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或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以全國大賽組委會頒發(fā)的證書原件為審核依據);
(5)2015年1月1日之前,應屆高級中等學校畢業(yè)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以全國大賽組委會頒發(fā)的證書原件和自治區(qū)教育廳、體育局審核蓋章的登記審核表為審核依據;報考體育類專業(yè)時,不加此項照顧分);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課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
(1)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以戶籍為準,凡有民族成分變更軌跡的,以當地宗教局審核結果為準);
(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以自治區(qū)僑辦、臺辦出具的證明原件為審核依據);
(3)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以部隊頒發(fā)的退役證明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自主就業(yè)證明原件為審核依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課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
(1)回族(以戶籍為準,凡有民族成分變更軌跡的,以當地民族宗教局審核結果為準);
(2)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以立功證書原件和立功所在單位審批機關出具的證明原件為審核依據);
(3)烈士子女(須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證明原件,軍人烈士子女以省軍區(qū)政治部出具的證明原件為審核依據)。
具有固原市(含原州區(qū)、西吉縣、涇源縣、隆德縣、彭陽縣)和紅寺堡區(qū)、鹽池縣、同心縣、海原縣(以下簡稱“山區(qū)”)戶籍和高中學籍,且高級中等階段教育在山區(qū)學校完成(含寧夏六盤山高級中學、寧夏育才中學)的山區(qū)漢族考生、山區(qū)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山區(qū)回族考生報考區(qū)內普通高校的,向該志愿院校投檔時,可在其高考文化課總分的基礎上分別增加10分、20分、30分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行政區(qū)劃調整后原隸屬上述山區(qū)縣(區(qū))的“喊叫水”“興仁”“徐套”和“蒿川”四個鄉(xiāng)(鎮(zhèn))戶籍的考生,凡戶籍已經從山區(qū)遷入川區(qū)縣(市、區(qū))的自治區(qū)內政策性移民子女,從本人及其監(jiān)護人搬遷到川區(qū)當年5月31日計算,六年內(含當年)報名參加高考的,,寧夏六盤山高級中學、寧夏育才中學、銀川一中民族班、吳忠中學民族班的山區(qū)戶籍考生,這三類考生可參照該規(guī)定執(zhí)行。
同時符合規(guī)定中兩項(含)以上錄取照顧政策的考生,只能取照顧分值最高的一項予以照顧加分,不得累計加分。
新生入校和入學復查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并按高校規(guī)定的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手續(xù)。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高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高校須進行認真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高校應取消其學籍。
對違反規(guī)定行為的處理
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社會其他人員在高校招生考試中的各種違規(guī)行為的處理,按照《中國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執(zhí)行;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責任。對公務人員違規(guī)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guī)定》等相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對因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機構疏于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作弊情況嚴重的,依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紀依規(guī)進行嚴肅追責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對違規(guī)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取消其當年高校招生考試各科成績,同時給予其應屆畢業(yè)當年不得報名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