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相關政策還未出臺,小編先整理出2017年僅供參考!
蘭州市教育局要求,畢業(yè)學校和招生學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選擇權,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報考自由。考生應詳細了解志愿填報的程序和方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及時填報志愿,并對所報志愿負責,志愿在網(wǎng)上正式提交后不得更改。
2017年蘭州市中考考試時間為6月16日-19日,中考成績將于7月4日公布,錄取工作將于7月11日開始,預計7月20日結(jié)束。
考試安排
考試科目分Ⅰ和Ⅱ?颇竣竦目荚嚱Y(jié)果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jù),科目Ⅱ的考試結(jié)果是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
科目Ⅰ:語文、數(shù)學、英語(德語/法語)、物理、化學、體育6科,總分720分,成績以分數(shù)形式呈現(xiàn)。其中,體育滿分50分。
科目Ⅱ: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4科。各科成績均以等級形式呈現(xiàn),分A、B、C、D四個等級,D等為不合格;等級劃分標準為:依成績排序,考生總數(shù)的前40%為A等,前70%為B等及以上,前90%為C等及以上,成績達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為D等。
同等學歷社會考生和2016屆初中畢業(yè)生,已參加過科目Ⅱ考試,等級為D等的,可允許參加下一屆同科次單科補考,補考成績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計;等級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補考。
外地回蘭考生和因休學、轉(zhuǎn)學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須參加生物、地理補考,補考后成績按正常等級標準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