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加大支持和服務港澳同胞使用通用語言文字

思而思學網(wǎng)

近日,教育部、國家語委印發(fā)了《〈國家語言文字事業(yè)“十三五”發(fā)展規(guī)劃〉分工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大支持和服務港澳同胞學習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力度。充分利用兩岸語言文字交流合作協(xié)調機制,推動兩岸語言文字學術交流和語言文化交流。創(chuàng)新拓展與港澳臺青少年的語言文化交流活動,此項工作將由教育部牽頭,文化部、團中央、國家語委參與實施。

將繼續(xù)編寫和推廣應用兩岸中華語文工具書、科技名詞工具書,進一步完善兩岸中華語文知識庫網(wǎng)站建設,繼續(xù)推動漢字簡繁文本轉換技術等的合作研究與開發(fā),此項工作將由國家語委牽頭,工業(yè)和信息化部、中科院參與實施。

另外,將加強與重點國家的語言文化交流與合作,開辟多層次語言文化交流渠道。推動中華優(yōu)秀語言文化走向世界,打造交流品牌,做好中華思想文化術語傳播工作,由文化部牽頭,外交部、教育部、國家語委參與實施。

將繼續(xù)建設好孔子學院和孔子課堂,探索創(chuàng)新教學方式方法,由國家漢辦牽頭,教育部、國家語委參與。

開展海外中文教師普通話培訓,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培訓測試的海外推廣力度,由僑辦牽頭,國家漢辦、國家語委參與。并拓展中文在國際組織和國際社會中的使用范圍,由國家語委牽頭,外交部、商務部、文化部、僑辦、國家漢辦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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