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票改簽新政:自2015年6月10日起,旅客購買火車票后,如需調(diào)整行程,變更新的目的地,在車票預售期內(nèi)、開車前48小時以上到車站售票窗口或12306網(wǎng)站變更新的到站即可,無需將原車票退票后再另購新車票。必簽變更到站無需退票另購,不收手續(xù)費。
近日,鐵道部頒布火車票改簽新政,乘客到站目的地能改簽,原票開車前48小時以上可變更到站。此舉贏得點贊聲一片,網(wǎng)友認為更加便利了,也呼吁更進一步的實施“開車當日可改簽”政策。
鐵老大再頒火車票改簽新政 原票開車前48小時以上可變更到站
自從去年下半年以來,鐵道部“動作”不斷。近日,12306網(wǎng)站發(fā)布針對火車票新政,自今日起,乘客在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nèi)如需變更目的地,可使用 “變更到站”的車票改簽服務(wù)。對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nèi),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采取核收5%的退票費等措施。
此前,火車票改簽服務(wù)針對的主要是車次或者乘車時間的變更,此次新增了針對到站目的地的服務(wù)。
鐵道部表示,在原車票開車前48小時以上,旅客可任意選擇有余票的列車。辦理“變更到站”時,收費方式為,新車票票價高于原車票的,補收差額;新車票票價低于原車票的,退還差額,對差額部分核收退票費并執(zhí)行現(xiàn)行退票費標準。
辦理“車票改簽”時(即到站不變),新車票票價高于原車票的,補收差額;新車票票價低于原車票的,退還差額,同樣對差額部分核收退票費并執(zhí)行現(xiàn)行退票費標準。
為何此時推出這些措施呢?鐵道部表示,車票預售期延長到60天后,鐵路部門推出了開車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費的便民措施,受到了廣大旅客的歡迎。但少數(shù)囤票者利用這一便民措施改簽車票,占用客票資源,影響了其他旅客正常購票。為了維護公平購票環(huán)境,自2015年6月10日起,對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nèi),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