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鄒碧華同志先進事跡報告會在友誼會堂召開。會上,鄒碧華的同事、律師等回憶了他在司法改革中敢于擔當、敢于創(chuàng)新的使命感,以及率先打造法院律師訴訟平臺等的不凡業(yè)績。鄒碧華的妻子講述了他熱愛事業(yè)、熱愛生活、關愛家人的感人故事。他為司改嘔心瀝血,用生命捍衛(wèi)法律尊嚴,把自我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國法治中去的精神深深感動了我們。
法律是冰冷無情的,但卻因鄒碧華的努力散發(fā)出光和熱,閃耀出溫暖。他在擔任長寧區(qū)法院院長期間,率先在全市搭建訴訟服務平臺,掛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訴調對接中心”;設立便民電話,方便群眾訴訟。為被父母拋棄的患白血病男童索要撫養(yǎng)費。作為一個純粹的共產黨人,作為一名司法工作者,他深知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尤其是弱者的合法權益更需要得到法律的保護,這樣才能用法的精神更好的服務百姓。
鄒碧華始終沖在司法第一線奮斗和奉獻,他的學術水平很高,說話卻又很平和,是一位高瞻遠矚接地氣的領導干部。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鄒碧華雖經歷多次職務和角色轉換,但他始終擁有一往無前的勇氣和孜孜不倦的追求,始終保持對黨的事業(yè)忠誠的信念。生命不息,奮斗不止,他最終累倒在他熱愛的司法事業(yè)上,累倒在他摯愛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畢生追求的法治路上,但他的精神卻繼續(xù)傳遞著光和熱。他曾說,如果有一天,他離開這個世界,希望他的墓志銘上能有這樣一句話:“因為他的存在,這個社會變得更加美好。”鄒碧華做到了。剎那芳華,即是永恒。
“有的人活著,已經死了,有的人死了,還依然活著。”英雄身死,但信念不死,精神永存。我們不該只是把鄒碧華同志作為一個英雄來仰望,不該只是用鮮花、掌聲或贊歌來紀念或歌頌他,而是應該繼承他甘于奉獻、充滿激情,勇于承擔重任,工作精益求精的精神,傳承他為人高尚、公正執(zhí)法、熱愛事業(yè)的品格。循著他的足跡繼續(xù)前行,用我們千千萬萬人的共同努力,讓“鄒碧華精神”踏著春天的腳步繼續(xù)出發(fā)。(作者:宮超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