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中考時間安排,鹽城中考時間安排表

思而思學網(wǎng)

2月28日訊 昨日記者從鹽城市教育部門獲悉,《鹽城市2018年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方案》已經(jīng)面向社會公布。今年我市初中畢業(yè)生升學考試(簡稱“中考”)模式,依然承襲往年的“學業(yè)水平考試+實驗實踐技能考查+綜合素質評價”。
七門科目總分760分

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思品歷史、地理生物、體育,總分760分,其中地理生物考試以A、B、C、D四個等級評定成績,都作為初中學生畢業(yè)升學的依據(jù)。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思品歷史科目的考試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安排在6月16日至18日進行;市招生考試中心負責考務工作,集中采用計算機網(wǎng)上閱卷。體育考試按《2018年鹽城市初中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執(zhí)行?忌骺瞥煽兘y(tǒng)一合成后發(fā)布。

理化實驗操作考查4月初進行
  實驗實踐技能考查包含理化生實驗考查和實踐技能考查兩部分,考查結果按學科以A、B、C、D等級呈現(xiàn)。
  理化生實驗考查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按照市教科院制定的具體方案組織實施(具體方案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實驗操作考查在初三年級的4月份進行,生物實驗操作考查在初二年級的5月份進行。
  實踐技能考查科目包括信息技術、藝術、勞技、研究性學習等。其中信息技術由市教科院統(tǒng)一命題,考查形式為上機操作,各縣(市、區(qū))教育局組織實施,在初二年級的5月份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藝術、勞技、研究性學習的考查內容與方式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研究確定,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考查,考查結果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相應項目評價。
  2017年以后入學的初中學生藝術素質測評根據(jù)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進行,堅持過程性評價和終期評價相結合,具體按《關于印發(fā)<鹽城市初中畢業(yè)升學藝術素質測評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鹽教體〔2017〕9號)文件精神執(zhí)行。
 綜合素質評價包含6個方面
  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學生在初中三年中①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yǎng)(包括社會活動與公益活動)、②交流與合作能力、③學習習慣與學習能力、④運動與健康、⑤審美與表現(xiàn)、⑥創(chuàng)新意識與實踐能力等6個方面的綜合素質水平與實際表現(xiàn)。其中綜合素質①、②評定結果為合格、不合格,其他各項評定結果為A、B、C、D四個等級。初一、初二、初三各科學期成績納入綜合素質評定。
  綜合素質評價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市和各縣(市、區(qū))成立初中畢業(yè)生成長記錄認定領導小組。各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校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認定工作委員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認定工作委員會由校長、中層干部、教師、家長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每個班級綜合素質評價認定小組由班主任、教師代表3人以上組成,教師代表對該班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于1學年,對學生應有充分的了解,同時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意識。評價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
  昨日記者從我市教育部門獲悉,《2018年鹽城市初中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已經(jīng)公布。2018年初中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安排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進行。
  中考體育考試為現(xiàn)場測試,重點測試學生的身體素質。測試項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遠、中長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和1個選測項目。選測項目為擲實心球(2?)和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學生可在選測項目中選擇1個項目參加考試。每個項目滿分為10分,合計40分。學生體育考試成績與文化考試成績合并計入中考總分。
  2018年初中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安排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進行。凡參加2018年鹽城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名的應屆和往屆初中畢業(yè)生均需參加初中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
  在申請免試或緩考程序上,病、傷、殘考生均可申請免試。殘疾考生申請免試須提供殘疾證和有關鑒定機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經(jīng)批準同意免考者體育中考成績按滿分(40分)計入中考總分。因傷、病等原因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申請免考(含免單項)須提供縣級以上醫(yī)院診斷書和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經(jīng)批準同意免考者體育中考成績按體育中考總分的70%(28分)(申請單項免考,則按該項目的70%)計入中考總分。
  申請免考的考生須本人填寫免考(含免單項)申請表,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報班主任初審,經(jīng)任教的體育教師審核和學校主要負責人同意,學校統(tǒng)一公示后匯總,報教育主管部門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定結果須及時向考生所在學校反饋,由所在學校反饋給考生本人。凡申請免考的考生名單須在學校顯著位置公示一周,接受監(jiān)督。如有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按零分處理,并記入學生誠信檔案,同時,追究相關人的責任。
  此外,在規(guī)定考試時間內或考試期間,因傷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體育考試或未完成全部考試項目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簽署意見或考場負責人簽字同意,經(jīng)教育主管部門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可予以緩考。緩考的考生應在中考文化考試前,參加統(tǒng)一補考,補考限一次。緩考考生如在規(guī)定時間仍然不能參加考試(含單項考試),可參照因傷、病等原因申請免考的程序和計分辦法執(zhí)行。凡已考完全部項目并有成績記載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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