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魂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征文范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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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時代是人生中一個最重要的時期,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學生是對我們的基本要求。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出來的有關于2017年中華魂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征文范文,歡迎閱讀!

2017年中華魂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征文范文【1】

學生時代是人生中一個最重要的時期,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學生是對我們的基本要求。

一個人在小時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規(guī),沒有遵紀守法的意識與習慣,犯了錯又不及時糾正的話,那么這個人長大了就很難說他會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

現(xiàn)代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小學生更應該學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園中違紀的現(xiàn)象卻屢見不鮮。有的同學認為違紀與違法是兩碼事。違反校規(guī)校紀,大不了扣幾分罷了。其實這種想法對自己十分不好。因為習慣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會上,干些違法的事,違紀就成了違法,這絕對不是危言聳聽。 “小時偷針,大時偷金”,相信這句話大家都已經很熟悉了,它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你小的時候就開始偷針,天長日久,只要你養(yǎng)成了“偷”的習慣,長大了就很有可能偷金!

也有同學認為如今追求個性化,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說:“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自由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游,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么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

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亂竄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學校如果沒有校紀校規(guī),那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如何保障? 同學們,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守法。從小事做起,從我做起,與同學和睦相處,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自強、自尊、自重、自愛,讓我們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少年!

2017年中華魂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征文范文【2】

每當我打開電視看法制節(jié)目的時候,我的心都不禁繃得緊緊的。每當看到一幕幕悲劇在我眼前發(fā)生時,我都不禁落下眼淚。這時,我心中總要涌起一個問號 ??為什么?為什么每天都要發(fā)生這么多悲劇呢?我想,這可能是與個人的法律意識有著直接的關系吧。法律其實每天都在我們身旁。從點點滴滴的小事到似乎達到國家命運的大事,都離不開法律。所以守法、愛法、遵法、用法成了我們每個人必要的原則。

走在大街上,隨時都可以看見有不法車輛亂闖紅燈或逆向行駛。有些司機明明知道“寧停三分,勿搶一秒”,可能他們認為這只是一些芝麻粒兒的小事,從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規(guī)的重要性。然而,正是這樣的疏忽和大意時刻威脅著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這樣的疏忽和大意,使他們一錯再錯,最終鑄成大錯。多少家庭支離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們不違反交通規(guī)則,認真遵紀守法,那么,伴隨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們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學法不懂法而違法亂紀的的事發(fā)生,還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淡薄,在無形中就觸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過樂西小巷,突然看見前面有兩個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來是一個初中生模樣的男生手里拿著鋒利的小刀對著一個小學生,要他把錢拿出來。那個小弟弟嚇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著。初中生仍拿著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脅著那個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錢來也許就會受到傷害,我也嚇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個初中生表現(xiàn)出的卻是絲毫沒有商量的樣子,還在繼續(xù)威脅小弟弟給他錢。我首先讓自己努力鎮(zhèn)靜下來,然后跑到報警亭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警察叔叔及時地趕來了,那個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帶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來感激的目光,我懸著的心也總算落地了。

我們學生的職責是讀書學習,如果像那個初中生一樣不好好讀書,不遵紀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們的社會不就亂套了嗎?我們學生學好《未成年人保護法》,遵守校內外紀律,就是對自己的保護和對他人的尊重!

“國不可無法,家不可無規(guī),校不可無紀”,我們是守法小公民,是祖國的未來,隨時隨地都要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從小做起,學習法律、懂得法律、運用法律。法律將伴隨我們一生,讓我們受益匪淺!只要我們學法、守法、遵法、用法。我們的社會就會更加和諧、更加美好。

2017年中華魂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征文范文【3】

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實現(xiàn)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jù)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xiàn),正義就得到了伸張!胺ā笔求w現(xiàn)統(tǒng)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guī)則,“律”是具體的規(guī)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圣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jù)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qū)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里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fā)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fā)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wěn)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并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里,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并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并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并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碧K格拉底最終帶著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shù)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么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于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xiàn)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么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zhèn),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p>

遵紀守法是現(xiàn)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guī)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耙宰窦o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民意愿、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fā)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guī)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fā)展的環(huán)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群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yè)。十年“文革”,社會動亂,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xx的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fā)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qū)、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guī)范,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于鉆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幸心理,以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幸心,又何至于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fā)展的客觀規(guī)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guī)律的表現(xiàn),是聰明睿智的表現(xiàn)。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經”。逆法而動,越規(guī)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xiàn)。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guī)律的行為,絕不會帶來什么好的后果,終究難逃客觀規(guī)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guī)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后的鄙視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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