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政策內生育嬰兒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具備以下條件的可向本市公安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1、出生時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戶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2、出生時父母是雙軍人且雙方或一方是本市駐軍部隊現(xiàn)役軍人可在本市父(母)駐軍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3、本市、區(qū)社會福利機構撫養(yǎng)的棄嬰(童)統(tǒng)一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申報出生登記。
4、符合一孩生育規(guī)定。
5、符合二孩生育規(guī)定。
辦理材料
1、嬰兒出生登記申報表。
2、申請人出生醫(yī)學證明。
3、申請人父母婚姻法律文書;復印件要復印整本。
4、申請人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5、擬登記地街道人口計生工作機構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記的計劃生育證明。
6、申請人滿三周歲的提交一張近期二寸免冠照片。雙(多)胞胎申報的提交小孩近期二寸免冠合照。
注,集體戶口的要到卓建設局出具無房證明。
秦皇島新生兒入戶所需材料
辦理流程
(一)嬰兒監(jiān)護人持申請材料到其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進行申報并現(xiàn)場攝像。雙(多)胞胎和國(境)外出生嬰兒申報的申請人需到場面視。
(二)派出所收到申請材料后經(jīng)過初審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1、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及時受理并現(xiàn)場攝像按照受理類別當躊理登記或出具受理回執(zhí)后呈報材料;雙(多)胞胎和國(境)外出生嬰兒申報的需同時拍攝申報人及申請人圖像。
2、申請材料不齊全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申報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退回申請材料待材料齊全后受理。
3、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并將理由當場告知申報人。
(三)嬰兒出生后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辦理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四)經(jīng)審核批準入戶的由派出所通知監(jiān)護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政業(yè)務受理回執(zhí)和申請人相片(滿三周歲的提交近期一張一寸免冠標準照)到擬登記地派出所辦理登記手續(xù)。滿十六歲的應辦理身份證。
秦皇島新生兒入戶流程
辦理地點
秦皇島市公安局
地址,秦皇東大街65
電話,0335-3950017
秦皇島市公安局
地址,文化路168號附近
秦皇島市公安局北戴河區(qū)分局
地址,聯(lián)峰北路
電話,(0335)4041102
辦理時限及費用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條件符合、資料齊全予以當躊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