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對象
需戶口遷移人員
辦理條件
符合政策規(guī)定的戶口遷移
所需材料
無
窗口辦理流程
受理(公安派出所)→審核、上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核審批(縣級公安機關)
網(wǎng)上辦理流程
無
辦理時限
戶口遷移35個工作日
辦事窗口
全市各公安派出所戶籍窗口(例:清城區(qū)公安局光明派出所戶籍窗口)
工作時間:
AM8:30-12:00,PM14:3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址:
清遠市清城區(qū)新城8號區(qū)方正二街
聯(lián)系電話:
0763-3377499
交通指引:
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7路14路205路208路29路37路7路 到 市環(huán)保局 下車步行189米 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7路14路205路208路29路37路 到 市公安局 下車步行283米 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7路14路205路208路29路311路37路 到 市中級人民法院 下車步行419米 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5路37路7路 到市檢察院 下車步行438米 乘坐105路311路 到 市審計局 下車步行489米
收費標準:
免費
常見問題解答
辦理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于處理戶口遷移的規(guī)定的通知》(國發(fā)[1977]140號)
備注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