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幼兒園規(guī)章制度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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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晨檢制度

為防止傳染病患兒進入幼兒園及幼兒把不安全的物品帶入園,我園應堅持每天進行晨檢工作,要求為:一摸、二看、三問、四查:

一摸:摸摸幼兒額頭看有無發(fā)熱。

二看:看幼兒精神狀態(tài)好不好,有無疲倦或不適面容,看皮膚有無皮疹、腫塊,這是發(fā)現(xiàn)并隔離水痘、腮腺炎患兒非常關鍵的步驟。

三問:問問幼兒在家中的健康情況,有無不適以便在園中觀察,如發(fā)現(xiàn)問題可細問其有無發(fā)執(zhí)、咳嗽、嘔吐、腹瀉等癥狀,在家的睡眠、飲食、大小便情況。

四查:對疑似患病的幼兒進行體格檢查協(xié)助診斷。檢查有無攜帶易造成外傷的物品、器械入園,最好不要讓幼兒自帶食品入園。

晨檢過程中,班主任教師應注意親自把關,對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帶藥入園的幼兒要進行登記并管理。注意發(fā)現(xiàn)幼兒的問題,及時請保健醫(yī)生復檢,應正確對待晨檢工作。

  二、全日觀察制度

教師應對入園幼兒進行全日觀察,處理在園幼兒的健康相關問題,并做好相應的記錄,具體工作如下:

1.對帶藥入園的患兒,應檢查其服藥情況、在園活動情況及病情變化情況,以便離園時知道家長,并做好觀察記錄。

2.對在園幼兒應觀察其有無健康問題。

(1)看幼兒的精神狀態(tài)、面容,必要時測量體溫。

(2)觀察幼兒的情緒、食欲、大小便情況,注意有無異常情況。

(3)觀察幼兒的活動情況是否正常。

(4)注意防范意外事故的發(fā)生,在園中如果發(fā)生摔、碰、劃破皮膚等事故應及時處理,離園時必須告知家長,并做記錄。

3.離園時應與家長做好交接工作,并進行必要的衛(wèi)生、安全宣傳。

對全日觀察中有發(fā)現(xiàn)問題的幼兒,或帶藥入園者,離園時教師應告及時告知家長幼兒在園中的表現(xiàn)、病情的變化情況,提出合理的衛(wèi)生保健指導和建議。

  三、幼兒園周邊環(huán)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兒園周邊環(huán)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wèi)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幼兒園對周邊環(huán)境應密切關注與監(jiān)控。

2.幼兒園在做好內(nèi)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周邊環(huán)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lián)系轄區(qū)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jiān)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園內(nèi)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園外附近環(huán)境的巡查,發(fā)現(xiàn)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護幼兒、家長和教職工安全。

4.開學前后,教師要組織家長會,提請家長、幼兒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建立幼兒園突發(fā)事件職工救護隊,高度警覺周邊環(huán)境安全工作。

四、幼兒園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園多功能室、游戲場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和場地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幼兒園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組織安全員定期檢查場地安全和游樂設施安全。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于隨時打開。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fā)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五、幼兒園班級教育活動教學安全制度

1.班級教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2.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guī)范”要求來操作,長期、經(jīng)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guī)安全教育,文明說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后有小結,活動前后清點人數(shù),以防幼兒走失。

3.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戶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任。

5.凡出現(xiàn)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yī)院,并及時向園長匯報。

六、幼兒園班級教育活動教學安全制度

1.班級教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2.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guī)范”要求來操作,長期、經(jīng)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guī)安全教育,文明說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后有小結,活動前后清點人數(shù),以防幼兒走失。

3.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戶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任。

5.凡出現(xiàn)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yī)院,并及時向園長匯報。

  七、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1.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2.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3.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4.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5.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6.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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