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詢室值班人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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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值班人員在規(guī)定值班時間內(nèi)必須到崗,耐心接聽同學的來電,并做好面談預約登記和當日的值班記錄。

2.當日值班人員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必須以電話或當面請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詢室負責人提出請假申請,批準后方可請假。

3.嚴格遵守保密原則,保密內(nèi)容涉及心理咨詢室相關(guān)所有工作內(nèi)容。未經(jīng)負責人同意,值班人員嚴禁隨意翻閱心理咨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詢室除工作人員外,一般不允許無咨詢要求的學生或其他人員進入。

5.嚴格遵守計算機使用制度。

6.工作無失誤,表現(xiàn)良好者,在學校各項評獎評優(yōu)活動中,由本人提出申請,心理咨詢室老師可以向相關(guān)部門反映并推薦。

7.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誤導致咨詢室財物損失,將酌情給予相應的處分,并擔負損失財物的賠償責任。

8.值班人員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詢室各種資源的權(quán)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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