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秋教育管理責任追究制度
為了強化值日管理人員責任,制定本制度。
一、 校務值日責任追究
、 負責學校日常管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
、 及時妥善處理偶發(fā)事件,并做好匯報;
、 堅持組織升旗、課間操和路隊護送。
、 堅持檢查教師到崗、坐班情況,于當日九點交教師簽到簿;堅持組織班主任維護就餐、午休、路隊次序。
、 堅持一日兩次檢查教室、清潔區(qū)的清潔衛(wèi)生。
、 監(jiān)督指導門衛(wèi)工作,確保學校安全。
、 學生放學后關辦公用電、電腦,檢查辦公室門窗,如實填寫好校務日志交校長辦公室。
、 值日補助一天元。檢查、記載、關電鎖門欠缺的一項次扣款元。校長抽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如果行政值日沒有發(fā)現(xiàn),一人次罰款元,并與失責教職工進行同等責任追究。
、 請其他校務成員頂替值日,需報校長批準。否則一次罰款元。
、值日校務人員不得在校外住宿,否則一次罰款元。
、值日期間出現(xiàn)嚴重失誤的,引咎辭職。
二、 教師值日責任追究
、 午休值日一次補助元,遲到、早退一次扣款元。
、 校外巡查一次補助元。
、 安排的值日不參加的,除不享受補助外,一次罰款元。
三、班主任值日按班主任管理辦法執(zhí)行。
四、所有記載以校務值日和校長抽查記載為準。
五、被進行責任追究的值日管理人員,當月不得評優(yō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