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工作人員請休假制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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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工作人員請、休假制度

根據(jù)《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和xx的有關文件精神,結(jié)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審批事項

、機關工作人員請假必須經(jīng)過批準后,交黨政辦主任登記。請假天的,由部門分管領導簽字批準;請假天以上(含天)先經(jīng)部門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再由黨委書記或主任批準;黨政領導請假一律由黨委書記或主任批準。

、機關工作人員休假(喪假除外)必須先本人書面報告,分管領導同意后,再經(jīng)人事部門審核,報書記或主任批準后并交黨政辦主任登記方可休假。休假完畢后,必須及時銷假。

、機關工作人員請、休假(急性病及喪假除外)均得事先請假,不得事后補假,否則以曠工論處。

二、辦法及待遇

(一)病假休假辦法及待遇

、機關工作人員因患急性病需住院治療的,由本人或委托人寫出申請;因患慢性病需需住院治療的,憑醫(y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介紹信按程序辦理住院審批登記手續(xù)。

、病假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病假在個月以內(nèi)的,扣除其病假期間下鄉(xiāng)補助和交通費,并按出勤天數(shù)比例扣除其病假期間的終目標管理獎。

()病假超過個月不滿個月的,扣除其病假期間下鄉(xiāng)補助和交通費,并扣除其全終目標管理獎。

()病假超過個月的,扣除其病假期間下鄉(xiāng)補助和交通費,并扣除其全終目標管理獎,從個月開始只發(fā)放其基本工資。

(二)事假休假辦法及待遇

、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機關考勤制度和其他有關的工作制度,非特殊情況不得請事假,確因特殊須書面報告經(jīng)審批后方可準假。

、事假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事假在個月以內(nèi)的,扣除其事假期間下鄉(xiāng)補助和交通費,并按出勤天數(shù)比例扣除其事假期間的終目標管理獎。

()事假超過個月不滿個月的,扣除其事假期間下鄉(xiāng)補助和交通費,并扣除其全終目標管理獎。

()事假超過個月的,按請長假人員待遇對待。全額撥款人員每月發(fā)月基本生活費,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人員每月發(fā)月基本生活費,不在享受其他任何福利待遇,同時還必須繳納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等費用。

(三)休假辦法及待遇

、休假條件。凡正式參加工作時間(參加工作時間由人事部門確定)已滿,依法可享受休假待遇。

、休假天數(shù)。參加工作時間滿不滿XX的,每可休假天;滿XX不滿的,每可休假天;滿以上的,每可休假天。

、休假待遇。按正常出勤對待。

、有關休假具體問題的處理。()在一個度內(nèi),事假累計超過休假天數(shù),病假累計達個月的,均不得安排休假。()凡當已享受了休假天數(shù),而在本度內(nèi)事假、病假累計達到上述天數(shù)的,下度不再享受休假待遇。()休假原則上一次休完,最多不能超過兩次,休假時間不能跨度使用。()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為主。確需在外地休假的,必須經(jīng)書記或主任同意,方可前往,其路費自理,路途時間計算為休假時間。

(二)探親假辦法及待遇

、探親條件。工作滿的正式工作人員,與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父母的待遇。

、探親假期。()職工探望配偶,一一次,假期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一一次,假期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四一次,假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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