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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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管理制度

安全保衛(wèi)工作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學校無事故,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確保集體、個人財產不受損失,特訂本制度:

一、學校要經常性加強學習、教育、宣傳,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安全責任重于泰山!

二、加強領導,實行領導責任追究制。

、學校成立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負責,組員由中層干部、班主任組成。

、教師實行輪值制度,列表上墻,明確責任。

三、學校要經常性組織人員對房屋、門窗、宿舍、廁所、圍墻、球架、旗桿、水電、樓梯等進行檢查和維修,消除事故隱患。

四、貫徹“安全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教育落實到實處。針對防交通事故、防電、防水、防火發(fā)生、防中毒,要經常性利用會議、廣播進行教育、宣傳、訓話,并要做好記錄。

五、校內活動:學生集體集隊、上操、上課、搞清潔活動、外出參觀等教師必須到場,維護秩序和安全;落實責任,如教師應到場而未到場,發(fā)生事故直接追究責任人責任(包括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

六、班主任要經常性教育學生不搞危險的涉及安全的活動;不玩危害個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險品(發(fā)現(xiàn)的要及時收繳),不到危害安全場所。

七、對教師食堂、學校商店要進行監(jiān)督,嚴防食物中毒。

八、對學校各處室門窗關鎖、保衛(wèi)責任到人,財產損失經濟責任追究到人。

九、未經學校批準,校外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校園開展活動,校內職工如隨意牽引外人對學校師生人身安全、物產造成損失,追究其責任。

十、不允許不明身份人員帶領學生離開校園。

十一、對發(fā)生危害師生人身安全、財產損失事故,師生都有責任維護,視情節(jié)輕重,對見義勇為者實行表揚獎勵。對懈怠、旁觀者進行懲處。

十二、因故、因事請假或值日值班,嚴格做好交接班手續(xù),交清責任。

十三、對外學區(qū)學生的交通車輛進行管理和教育并與駕乘人員和學生激簽訂責任書,增強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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