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教導處統(tǒng)一安排,每學習進行期中、期末考試各一次,由備課組集體命題,教研組長審批。由備課組流水閱卷。平時各科采用練習或考查形式。
2.各科的平時練習都應在課內(nèi)進行,一般不得調課、不得占用其它時間、不得提前通知學生,以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教研組進行質量檢查,須經(jīng)教務處統(tǒng)籌安排,原則上每學期不得超過一次。
3.體育課成績按省教委中學生體育鍛煉合格標準有關規(guī)定綜合考核評定。
4.綜合實踐活動的考核和成績的評定由學校另行規(guī)定。
5.正確對待考試結果。教師要指導每個學生認真分析考試結果,幫助學生改進學習,進一步提高學習成績。不允許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和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