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發(fā)揮機關工會組織作用,開展好各項活動,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保證全社中心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機關工會工作必須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履行代會職責,發(fā)揮好黨的助手作用。
、機關工會必須在社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每定期召開四次工會委員會議,圍繞區(qū)分行中心工作,制訂工會規(guī)劃,獨立負責地開展好工會各項活動。
、必須組織職工圍繞中心工作,廣泛開展小型多樣的勞動競賽,如“目標管理”、“四講一服務”、“青文明號”等活動,充分發(fā)揮主力軍作用。
、工會組織要積極配合黨政搞好職工思想教育,做好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廣泛開展談心活動,每個工會干部都要成為職工的知心朋友。
、工會必須全心全意依廣大職工群眾,尊重其國家主人翁地位,定期開好職工代表大會,組織職工廣泛提合理化建議,保障廣大職工群眾民主管理、民主參與、民主監(jiān)督的權利。
、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權益,為職工說話辦事,做好職工家訪工作,解除職工后顧之憂,使工會真正成為“職工之家”,發(fā)揮黨聯系群眾的紐帶和橋梁作用。
、認真抓好“雙先”競賽考證工作,并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
、從增強職工身心健康、陶冶職工情操出發(fā),開展好各項文體活動。
、積極配合、參與黨、政組織的各項政治活動,按時完成黨支部、社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