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崗前培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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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崗前培訓制度

崗前培訓制度

總 則

一條 崗前培訓的目標是要使新進人員了解本公司概況及規(guī)章制度,便于新進人員更快地勝任擬任崗位的工作并遵守規(guī)定。

二條 凡新進人員必須參加本公司舉辦的新進人員崗前培訓,其具體實施辦法依本制度執(zhí)行。

三條 崗前培訓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公司創(chuàng)業(yè)史及公司業(yè)務;
.公司組織機構及公司管理制度;
. 擬任崗位的工作情況、業(yè)務知識。

四條 新進人員的培訓,人事部門應事先制訂日程安排計劃表,培訓進度記錄及工作技能評定標準表。

培訓階段

五條 對于新進人員的培訓,按工作環(huán)境與程序一般分為三個階段:
.公司本部培訓。
.主管部門培訓。
.實地訓練。

六條 公司本部培訓重點進行以下各項:
.公司概況,包括公司歷史、現(xiàn)狀及其在產業(yè)中的地位,公司的機構設置、規(guī)章制度等。
.參觀公司各部門及本人擬任崗位的工作環(huán)境。
.介紹擬任崗位情況及如何與其它部門配合。
. 介紹公司的業(yè)務范圍、經營項目及市場銷售情況。
. 必要時聘請專家實施培訓。

七條 各部門教育培訓的重點在于實際操作技術、技能的培訓,其要點如下:
.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臨時性業(yè)務。
. 擬任崗位的工作技能及工作方法。
.時間的運籌與管理。
.工作任務的達成率。

八條 各部門教育培訓負責人必須有豐富經驗,并掌握相應的工作技術,必須強調與實地訓練密切配合。

九條 實地訓練即在專業(yè)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下,嘗試從事即將開展的工作,指導者應協(xié)助受訓者完成工作并隨時指出注意事項和應改進的地方。

十條 從事培訓指導的人員本身必須精益求精,要能圓滿地完成指導培訓工作,對在培訓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人員,公司視情況給予獎勵。

十一條 為有效達成教育培訓目標,應酌情安排、靈活制訂上述教育培訓階段的計劃,并嚴格予以實施。

教育培訓的內容

十二條 教育培訓的內容,由人事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可根據擬任崗位的特點確定并安排,一般說來,必須具備下列三項:
.基礎知識和專業(yè)技能的教育培訓;
.程序規(guī)劃的教育培訓;
.工作服務態(tài)度與文明禮貌用語的教育培訓。

十三條 必須確保新進人員通過崗前培訓,使其具有相應的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熟悉公司的組織結構、目標、政策、經營方針等情況、熟悉并遵守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

十四條 凡新進人員,都應對他們進行系統(tǒng)的教育培訓,培養(yǎng)他們工作中的時間管理和計劃能力,從而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能通過適當的組織與協(xié)調工作,按一定的程序達成工作目標。

十五條 態(tài)度與語言訴教育培訓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新進人員的樂觀、自信的精神與積極的態(tài)度,以熱忱服務、信譽至上的信念履行職責。

十六條 教育培訓要注重講究效率,按一定的計劃與步驟促進培訓成功與公司發(fā)展。

附 則

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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