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
( 一 )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
( 二 )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 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jiān)護人書面同意 ) ;
( 三 )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亂紀行為 ;
( 四 ) 學習刻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yè) ;
( 五 ) 因家庭經(jīng)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yè)所需基本費用 ( 包括學費、住宿費和基本生活費 ) 。
廣東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流程:
1、學生登錄國家開發(fā)銀行助學貸款學生在線服務系統(tǒng),錄入個人信息,提交貸款申請并導出申請表,提交助學貸款申請書。學生也可在縣/區(qū)教育局打印貸款申請表。
2、學生開具家庭經(jīng)濟困難證明,持申請表到就讀高中或村(居)委會或鄉(xiāng)鎮(zhèn)(街道)民政部門進行家庭經(jīng)濟困難認定。
3、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新生)或學生證(在校生)原件及復印件、學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到當?shù)亟逃块T提交借款手續(xù)。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由學生和父母或其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4、學生到校報到后,由高校出具回執(zhí)信息,國家開發(fā)銀行發(fā)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