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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學教務處

學校地址:西藏拉薩市江蘇路36號西藏大學 郵編:850000

為切實做好2019年度自治區(qū)科技計劃項目的組織申報和立項工作,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和自治區(qū)科技工作會議部署的重點任務,按照《西藏自治區(qū)“十三五”科技創(chuàng)新規(guī)劃》的總體部署,現(xiàn)要求各學院積極組織老師申報2018年度西藏自治區(qū)科技計劃項目,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負責人條件和要求

(一)首席科學家和項目(課題)負責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并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任職資格(由行政機關牽頭組織實施的示范推廣類項目除外),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在藏工作時間每年不得少于6個月。其任職資格專業(yè)方向須與申報項目研究方向一致。

(二)首席科學家和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同期只能主持1個自治區(qū)科技計劃項目(課題),作為主要參加人員原則同期參與承擔的自治區(qū)科技計劃項目(課題)數不得超過2項。(在研項目執(zhí)行期到2018年12月底之前完成不在限項范圍內)。

(三)各首席科學家和項目(課題)負責人網上填報內容必須真實,如出現(xiàn)弄虛作假現(xiàn)象將直接取消申報資格。

二、其它要求

(一)各學院要嚴格按照本通知所規(guī)定的申報條件、指南范圍要求,做好項目(課題)篩選和組織申報工作,在申報單位及項目負責人科研誠信方面進行認真審查,嚴格把關。近三年內有應結未結、暫緩暫停、強制終止和撤銷項目等不良記錄的承擔單位、項目(課題)負責人,不能申報本年度項目(課題)。

(二)在網上提交申報資料時,同時提交以下原件掃描件:

1.事業(yè)單位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2.項目(課題)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

3.聯(lián)合申報合作協(xié)議(包括任務分解、考核指標、經費分配比例和產權歸屬等)。

4.相關研究成果或前期工作證明材料(如專利證書、成果證書、知識產權使用協(xié)議、文獻或樣品檢測報告等)。

5.除軟科學計劃和基地與人才建設類項目外,須提供申報項目的查新報告。

6.各類項目的申報書(包括經費預算書)從西藏自治區(qū)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平臺(http://xmsb.tibetsti.gov.cn/main/index.jsp)下載,各類項目的申報指南從西藏自治區(qū)科技廳網站(http://www.tibetsti.gov.cn/index.aspx)通知公告欄(【09月14日】自治區(qū)科技廳關于發(fā)布2019年度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下載;

7.本次項目征集時間為:2018年9月18日--10月05日,網上集中填報時間為9月20日9:30--9月30日18:30,請各學院嚴格按規(guī)定時限完成提交工作,逾期將不予受理。

三、具體申報方式

(一)各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前首先要在科技廳項目申報平臺(http://xmsb.tibetsti.gov.cn/main/index.jsp)進行注冊用戶名和設置密碼;

(二)注冊成功后登陸申報,在網上申報材料審查通過后,提交由系統(tǒng)生成并加蓋公章的文本材料一式4份(含附件復印件)至科研處自然科學管理科。

(三)各學院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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