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學招生網(wǎng)(http://sea.hhu.edu.cn/zsw/ )河海大學招生辦,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wǎng),河海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提供河海大學招生簡章,河海大學招生網(wǎng)址。
根據(jù)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河海大學2018年繼續(xù)面向全國招收保送生。為嚴格保送生招生管理,保證保送生招生質量,充分體現(xiàn)“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
凡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2018年具有保送資格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經(jīng)所在學校推薦,均可向我校報名。
二、報名辦法
1.提交材料
外語類保送生由外國語中學統(tǒng)一組織推薦。其他類保送生可登錄“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wǎng)”(http://zsw.hhu.edu.cn),下載打印《河海大學2018年招收保送生情況登記表》,交由所在中學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并與身份證復印件、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等于2018年1月10日前(以當?shù)剜]戳日期為準)用EMS郵政特快專遞郵寄至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
信封正面請注明“保送生報名材料”。紙質報名材料均使用A4紙,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2.資格審核
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將于2018年1月在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wǎng)公布,請考生及時查詢。
三、選拔辦法
1.測試形式及內容
我校成立保送生測試專家組,負責保送生的測試工作,并對考生做出綜合評價。
保送生測試以面試為主,主要考查考生的學科特長和綜合能力。
2.測試時間及地點
具體報到及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聯(lián)系電話暢通并請及時關注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wǎng)發(fā)布的測試須知。
四、認定與公示
我校本科招生委員會根據(jù)專家組考核意見,本著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并進行公示。同時,我校在規(guī)定時間將保送生擬錄取名單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并按規(guī)定到有關省級招生辦辦理保送生錄取審批手續(xù)。未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名單內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五、錄取政策
1.獲得我校保送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推薦的考生,其錄取專業(yè)均為外語類專業(yè)。根據(jù)教育部要求,我校外語類保送生不能錄取或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yè)。
2.獲得我校保送資格的其他類考生,學校將滿足其填報的第一個專業(yè)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