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全國各地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一覽表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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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地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截止16年8月)

最低工資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宣布自9月1日起,將最低工資標準由1720元調整為1890元,增長幅度為9.88%。自此,今年以來,重慶、遼寧、江蘇、上海、海南、山東、天津、河北、北京9個地區(qū)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達2190元,為全國最高。

受經濟下行壓力影響,廣東已經宣布今明兩年暫停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同時,從目前的情況看,今年全國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地區(qū)將明顯少于往年,同時調整的幅度也將比往年低。

“十二五”期間,全國最低工資年均增長率為13.1%。但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近發(fā)布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yè)發(fā)展“十三五”規(guī)劃綱要》當中,并未再次將“最低工資年均增長率”作為預期目標寫進“十三五”規(guī)劃綱要當中。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yè)發(fā)展“十三五”規(guī)劃綱要》當中,著力提出“建立企業(yè)薪酬調查和信息發(fā)布制度”,更加強調政府部門在宏觀調控過程中提供的信息引導。

截至5月26日,已有山東、上海、天津等7省份明確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還剩24個省份未宣布上調最低工資標準(見圖表,標紅五角星的是今年調整的省份)。而在過去的2015年,全國至少有28個地區(qū)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上調的地區(qū)數(shù)量大大超過。

目前,全國最低工資標準整體的狀況是:上海最低工資標準每月2190元,為全國最高,比位居第二位的天津高出240元,比位列第三位的廣東省高出295元;青海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270元,為全國最低。

上海的最低工資標準之所以拔得頭籌,似與經濟總量相關。翻看上海市2015年的GDP總量接近2.49萬億元,比同為直轄市的北京(2015年的GDP總量為2.29萬億元)高出0.2萬億元,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也高出北京470元(北京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為1720元)。北京與上海的最低工資標準差距可謂不小。

而上海跟同為直轄市的天津相比,其最低工資標準差距卻沒有北京大。盡管天津2015年的GDP總量只有1.65萬億元,上海高出天津0.84萬億元,而天津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950元,上海僅高出天津240元。

同為直轄市的重慶的最低工資標準就更不樂觀了。重慶2015年的GDP總量是1.57萬億元,經濟體量與天津相當,與上海的差距為0.92萬億元,但是重慶的最低工資標準僅為1500元,天津比重慶高450元,上海比重慶高690元。

如果簡單地從經濟總量數(shù)據(jù)上分析,與上海相比,北京、重慶的最低工資標準都還有上漲的空間。

其實,上海不僅最低工資標準在全國拔得頭籌,最低工資標準的含金量也最高,這里說的含金量是指到手的純收入。上海明確規(guī)定,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值得注意的是,在榜單中,青海省的最低工資標準全國最低,為1270元,與最高的上海相差920元。查看2015年青海省的GDP總量為0.24萬億元,在全國排倒數(shù)第二,似乎最低工資跟當?shù)氐慕洕鏊僖裁芮邢嚓P。

各省份調整頻次參差不齊,調整速度減慢

關于最低工資標準,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各省份的調整頻次參差不齊,有些省份是年年調,有些省份是兩年調整一次,還有一些省份已經超過兩年時間,還未進行調整。

從圖表中可以看出,除了已作出調整的7個省份以外,顯示實施日期為2015年的就有22個省份,還有青海和河北目前在實施進行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

據(jù)統(tǒng)計,上海除了2009年暫緩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外,其余時間都是每年至少調一次。天津、江蘇的最低工資標準也基本維持年年調整的頻率。北京原來一直保持年年調整的頻率,在從每月1560元增加到2015年的1720元之后,截至目前,還沒有進行調整。

江蘇的最低工資標準基本保持一年一調的節(jié)奏。上次調整時間是11月1日,距離今年的1月1日僅間隔了一年零一個月。

重慶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兩年一調。重慶最高一檔是在今年1月1日從1月1日的1250元調整為1500元,增幅為20%,與上一輪次增幅19%基本持平。

青海省以前也保持兩年一調,上次調整的時間是5月1日,距今兩年整。

雖然遼寧今年進行了調整,但是距離上次調整已經間隔了近3年,也成為所有省份中調整間隔最長的。

今年2月29日,廣東省政府發(fā)布《廣東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行動計劃(2016?2018年)》,提出建立與經濟發(fā)展水平相適應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暫按2015年5月發(fā)布的標準(每月1895元)執(zhí)行。

不僅各省份的調整頻次參差不齊,調整實施的時間也不統(tǒng)一。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除了2月和6月,2015年的其他月份一個不少。

經濟下行企業(yè)經營困難,最低工資標準增幅下降

我國現(xiàn)行最低工資標準自2004年3月1日開始實施,此前多年,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水平歷經了較大幅度上漲。但現(xiàn)階段,中國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企業(yè)效益增長也面臨困難。在當前經濟下行期,考慮到企業(yè)用工成本與效益等因素,政府要在平衡物價漲幅與企業(yè)用工成本等因素間平衡。因此,目前,一些地方已經開始“合理調節(jié)最低工資標準增長幅度”。

根據(jù)人社部統(tǒng)計,過去5年間,全國最低工資標準年平均增幅為13.1%。根據(jù)《中國經濟周刊》統(tǒng)計,僅13個省份的最低工資增幅超過了13.1%,占1/3多;今年調整的省份中,僅遼寧(17.7%)、重慶(20%)超過了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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