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資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最新消息:公務員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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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yè)技術類和行政執(zhí)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于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那么,關于公務員工資改革話題水漲船高,隨著國考報名的啟動,大家最關心的莫過于公務員工資究竟如何改革,最近人社部專家解釋,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有四個基本目標,在10月份出臺的公務員工資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基層員工將最受益。

公務員薪酬改革有四個基本目標分別是:

調整工資結構

即要把公務員工資收入中過高的津貼補貼降下來,提高基本工資的占比。主要起“限高”作用,限制灰色收入,減少公務員工資中名目繁多的津貼補貼。實際上,公務員漲薪被提及最多的理由,正是面廣量大的基層一線普通公務員薪水偏低。

擴展晉升空間

即打破現(xiàn)在公務員職務決定級別,級別決定工資的局限,使公務員不提升職務也能通過晉升級別來提高工資待遇。某種程度上,可以看作是2006年出臺的《國務院關于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的通知》的延續(xù)。根據(jù)該《通知》,每一職務層次包括若干個級別,每一級別又包括若干個工資檔次。在調整工資方面,只要公務員考核結果合格,一般每五年可在所任職務內升一級,一般每兩年可在所任級別內升一檔。

建立比較機制

即要求定期對公務員和企業(yè)管理人員的工資水平進行調查比較。建立企業(yè)薪酬調查和信息發(fā)布制度,是對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yè)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對監(jiān)測企業(yè)工資收入分配、支持宏觀決策和調控、引導市場工資分配、建立公務員與企業(yè)相當人員收入比較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實施配套改革

即將薪酬改革納入到整個公務員體制改革,甚至是整個收入分配改革當中。在制定公務員薪酬改革政策的同時,人社部還與中編辦、中組部、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等方面正在籌劃相關配套制度的改革。

基層員工將最受益

人社部副部長、國家公務員局黨組書記兼副局長楊士秋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表示,基層公務員處在工作第一線,非常辛苦,同時職級層次決定其收入水平也相對較低,不解決這個問題,將使基層干部的工作士氣大受影響。他透露,目前正在全國開展公務員職務職級并行的試點,試點成熟后或向全國鋪開。

基層公務員加薪應把握好公平

對于涉及面廣、比較復雜的公務員工資改革,只要把握好“核心”并打好“基礎”,相信很多問題會迎刃而解。所謂“核心”,是指公平,改革只有圍繞“公平”做文章,必然會獲得大多數(shù)公務員和大多數(shù)社會公眾支持。而這里的“基礎”是指制度,必須為公務員工資立法,或盡快出臺國家工資條例把公務員工資納入其中。

基層公務員之所以“哭窮”,原因之一在于考核名目眾多,工作壓力大,但工資卻不高,而官員們動動嘴皮子,工資及津補貼卻很高。這是因為,國外公務員是按照職級來發(fā)放工資,而我國公務員是按照職務來發(fā)放工資。另外,不同地區(qū)工資差距也要適當縮小。期待這次改革縮小內部工資不公。

人社部將研究公務員養(yǎng)老保險制度改革問題

近年來,人社部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工作指導和推動,山西等5個試點省市前期做了大量測算論證等準備工作,但由于相關配套改革正在進行當中,養(yǎng)老保險制度改革難以“單兵突進”。

下一步,人社部將會同中央編辦、財政等部門,在事業(yè)單位分類制度、人事制度、工資分配制度、財政資金保障改革的基礎上,指導山西等5個試點省市抓緊研究擬定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和相關配套政策,適時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同時,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要求,研究公務員養(yǎng)老保險制度改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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