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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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浙江省人力社保廳消息,浙江省政府決定:從2015年11月1日起,全省最低月工資標準將調整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檔。

各市將根據(jù)所轄縣(市、區(qū))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選擇確定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予以公布。

據(jù)了解,寧波市職工目前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650元、1470元、1350元三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3.5元、12元、10.9元三檔。該標準從8月1日起執(zhí)行,寧波最低月工資標準和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分別選擇了全省標準的前三檔。

需要注意的是,寧波不同行政區(qū)域的最低工資標準是不一樣的。寧波市六區(qū)實行全省最高標準1650元。即:鄞州區(qū)、海曙區(qū)、江東區(qū)、江北區(qū)、鎮(zhèn)海區(qū)、北侖區(qū)區(qū)域內(nèi)(含寧波保稅區(qū)、大榭開發(fā)區(qū)、寧波國家高新區(qū)、東錢湖旅游度假區(qū))的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65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3.5元。

余姚市、慈溪市和寧波杭州灣新區(qū)的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4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2元。

奉化市、寧海縣、象山縣的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35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0.9元。

寧波最低工資不包含加班費和補貼

寧波市人力社保部門提醒:勞動者在拿到工資時,需要注意有三類費用是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該另外支付的: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以現(xiàn)金形式發(fā)放的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也有勞動者發(fā)現(xiàn),每個月實際到手的工資要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那不妨向單位問清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因為這兩項扣除的錢是包含在最低工資里面的。

浙江省最低工資漲了,阿拉寧波漲最低工資還會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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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標準是什么?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nèi)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有月薪、時薪兩種

最低工資標準的月薪針對全日制職工,而時薪針對非全日制職工。按照相關法律條款的規(guī)定,非全日制工作指一天工作不超過4個小時,一周不超過24小時,因此不能按照全日制工作的工時進行折算。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哪些行業(yè)?

各種經(jīng)濟類型的企業(yè)、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yè)單位與勞動者形成勞動關系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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