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五級傷殘賠償標準2015(廣東省)
1、醫(yī)療費:以醫(yī)院發(fā)票金額為準(社保支付80%左右,單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天數(shù)×50元/天×70%(社保支付)
3、交通費:按實際發(fā)生(社保支付)
4、安裝輔助器具:截肢才可以賠償,以假肢公司意見為準,有購買社保的每四年到社保局申請更換,沒有購買社保的一次性賠償至70周歲(社保支付)
5、停工留薪工資:本人工資×停工留薪期(以勞動局鑒定為準)(單位支付)
6、護理費:住院天數(shù)×50元/天(單位支付)
7、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到解除勞動關系時(單位支付)
8、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社保支付)
9、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10個月(社保支付)
10、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本人工資×50個月(單位支付)
“本人工資”是指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如果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購買社保,以上所有賠償均有單位承擔,如果單位為勞動者購買社保的工資標準低于實際工資,差額部分由公司補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