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農民工全部納入工傷保險制度的框架中,享受同等制度保障,實現(xiàn)“同命同價”;同時,積極探索工傷康復早期介入機制,形成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這是我們的工作人員15日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的。
農民工群體的工傷保險繳納和享受歷來是一大難點,同命不同價、保障不到位、制度不健全都曾經困擾著不少流動人員。在上海,來滬務工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制度的框架中,同時明確享受與上海職工同等的制度待遇保障,實現(xiàn)“同命同價”。截至去年12月底,上海工傷保險參保人員達到904萬,其中農民工336萬人。
除了參保范圍廣,上海工傷保險的待遇也有明顯提升。目前,上海因工死亡人員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已從2004年的9.2萬元提高為53.91萬元;1級?4級工傷人員的最低傷殘津貼標準從2004年的1673元/月、1586元/月、1499元/月、1412元/月分別提高為4530元/月、4280元/月、4030元/月、3780元/月。
上海的工傷保險工作重點正從不斷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向加強預防康復延伸。為探索建立工傷康復早期介入機制,上海在6個區(qū)縣率先試點實行工傷康復在工傷認定階段早期介入的做法。截至去年底,已有700多名工傷人員進行住院工傷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