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輕工職業(yè)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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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重慶輕工職業(yè)學院屬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民辦普通高職?茖W院。

第二條 為確保我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規(guī)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jù)教育部、重慶市教委和重慶市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的相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重慶輕工職業(yè)學院2015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名稱

重慶輕工職業(yè)學院(院校代碼14368)。

第五條 學院性質

全日制民辦普通高職專科學院。

第六條 辦學層次

高職(?)

第七條 學院批準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

我院是2011年,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學院。

第八條 畢業(yè)證書頒發(fā)

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yè),頒發(fā)教育部統(tǒng)一網(wǎng)上電子注冊,重慶輕工職業(yè)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畢業(yè)證書。

第九條 辦學基本條件

學院定位于應用型技術高校,立足培養(yǎng)有思想、有修養(yǎng)的高技能人才,不僅重視專業(yè)技術的教學,也要重視人格素養(yǎng)、思維方式和解決問題的方法能力的培養(yǎng),更重視學習習慣的培養(yǎng),幫助學生通過各種學習活動提升學習力,讓學生因學習力的強勢而出類拔萃。

學院校舍建筑面積54435m2,教職工168人,其中專任教師110人,在校學生2042人,紙質圖書10萬冊,科研儀器設施設備總值943萬元。其中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教師比例達到42.7%以上;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以上的專任教師占教師總數(shù)的18.2%;“雙師型”教師20人。

目前學院內建有實訓大樓、教學大樓、圖書館、學術報告廳和先進的多媒體教室、電子閱覽室、語音室、計算機網(wǎng)絡中心等。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十條 重慶輕工職業(yè)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由院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十一條 重慶輕工職業(yè)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重慶輕工職業(yè)學院監(jiān)事會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過程監(jiān)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yè)、計劃及錄取

第十三條 招生區(qū)域

2015年,面向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招生,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市招辦公布為準。

第十四條 招生專業(yè)

2015年,我院共開設8個系21個專業(yè),各專業(yè)嚴格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教委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食品加工技術、食品檢測及管理、營養(yǎng)與食品衛(wèi)生、食品貯運與營銷、烹飪工藝與營養(yǎng)、包裝技術與設計、印刷技術、印刷圖文信息處理、酒店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財務管理、應用化工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服裝營銷與管理、人物形象設計、社會體育等,具體分專業(yè)及招生計劃詳見各省招辦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

第一條:體檢要求: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

第二條:錄取規(guī)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及有關。ㄗ灾螀^(qū)、直轄市)招辦的規(guī)定,遵循德、智、體全面衡量,公平競爭,公正選才的原則錄取新生。

1.各專業(yè)錄取時考生外語語種不限,但進校后所學公共外語統(tǒng)一為英語。

2.各專業(yè)原則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對第一志愿報考我院,高考成績達到所在。ㄗ灾螀^(qū)、直轄市)劃定的我院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經。ㄗ灾螀^(qū)、直轄市)招辦批準投檔給我院的考生,我院優(yōu)先錄取。

4.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按志愿順序擇優(yōu)錄取經。ㄗ灾螀^(qū)、直轄市)招辦批準投檔給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5.對于報考我院,符合國家及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經。ㄗ灾螀^(qū)、直轄市)招辦批準投檔給我院的考生,我院擇優(yōu)錄取。

6.對考生的專業(yè)確定,原則上按考生的專業(yè)志愿以第一專業(yè)錄取或按各。ㄗ灾螀^(qū)、直轄市)錄取政策執(zhí)行。

第五章 學費及住宿費

第十六條 我院各專業(yè)嚴格按重慶市物價局(渝價[2011]388號和渝價[2012]98號文件)、財政局、教委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各專業(yè)嚴格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教委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

1.食品加工技術8500/年、食品檢測及管理8500/年、營養(yǎng)與食品衛(wèi)生8500/年、食品貯運與營銷8000/年、烹飪工藝與營養(yǎng)8800/年、包裝技術與設計8500/年、印刷技術8500/年、印刷圖文信息處理8500/年、酒店管理8500/年、會展策劃與管理8500/年、財務管理8500/年、應用化工技術8000/年、建筑裝飾工程技術8800/年、服裝營銷與管理8500/年、人物形象設計9500/年、社會體育8500/年,所有專業(yè)學生住宿費每人1000元/年,書籍代收費每人600元/年(學院按多退少補的原則每年給學生清算一次)。

2.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yè),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如果在費用有異議的情況下一切按重慶市物價局公布為準)

  第六章 學生資助

第十七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申請獲得由中央和重慶市政府資助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具體標準如下: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凡被我院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持我院錄取通知書和當?shù)剜l(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在當?shù)亟涛ń逃郑⿲W生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貸8000元,可以貸三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在我院學習的大二及以上年級中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金標準為5000元/年。

3.優(yōu)秀學生可以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4.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其標準為:一等助學金4000元/年、二等助學金3000元/年、三等助學金2000元/年。

第十八條 勤工助學

學院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設有勤工助學服務中心,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校內校外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與此同時,學院還通過校企合作等多種渠道,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寒(暑)期企業(yè)“學工”實習崗位,幫助困難學生解決學費及生活費難題。

第七章 學院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

第十九條 學院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

學院地址:重慶市九龍坡區(qū)含谷鎮(zhèn)寶洪村四社

郵編:401329

咨詢電話:023-86972266 88314818 86972299 15902398740 15023287713

傳真:023-88918358

學院網(wǎng)址:http://www.cqivc.com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條 我院未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事宜請考生直接與學院招生辦聯(lián)系,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學院概不負責。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重慶輕工職業(yè)學院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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