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廣州黑社會老大是誰,廣州黑社會老大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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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在指認作案工具。廣州荔灣警方近日打掉一個以陳某偉(男,53歲,廣州市人,綽號“地主”)為首、長期盤踞在芳村地區(qū)的特大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簡稱“6?21”專案)。南都記者馬強實習生張梓望翻拍

一個小地痞10多年混成芳村娛樂場所最大的幕后老板

文/記者陸建鑾通訊員荔公宣、龔宣圖/記者邵權達

在芳村,有一個本地人陳×偉幾乎無人不識,他是芳村“新×點夜總會”、“花×酒店”、“本×酒吧”、“夜×歌舞廳”、“尚×假日酒店”,以及多間飯店、游戲機室、網吧、棋牌室等的幕后老板。人稱“地主”的陳×偉,1998年開始“混”社會后,經10多年發(fā)展,逐漸建立了一個“以商養(yǎng)黑”、“以黑護商”的龐大帝國。廣州荔灣警方經過3年的偵查,成功將這個以陳×偉為首、長期盤踞在芳村的特大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打掉,目前已抓獲犯罪嫌疑人62人,依法逮捕51人,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

愛理平頭以“狠”著稱

從1998年開始,陳×偉就開始在芳村一帶混社會,糾合社會閑散人員從事綁架勒索違法犯罪活動。中等身材,理個平頭的他,以“狠”著稱,通過一系列的恐嚇、毆打、綁架等手段,逐漸在江湖上出了風頭。他先后網羅一批骨干成員,從最初的烏合之眾,逐步發(fā)展壯大成為組織嚴密、分工明確、規(guī)模龐大、長期盤踞芳村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手下用“霸氣”來評價他,稱他要求對下屬保持絕對權威,有時候一言不合就會動手打耳光,無論男女。

從2007年開始,以陳×偉為首的團伙就開始轉變思路,以開公司、辦企業(yè)等方式為依托,通過經營“夜總會”、“酒店”、“棋牌室”、“網吧”、“游戲機室”、“賭博機”等,企圖以“合法化”、“公司化”外衣掩蓋為非作惡的勾當,通過涉“黃賭毒”違法違規(guī)經營和實施盜竊電力、高利貸、綁架、敲詐勒索、追收賭債等違法犯罪行為大肆聚斂錢財,達到“以商養(yǎng)黑”、“以黑護商”的目的。該團伙在芳村地區(qū)經營的場所包括“地×居飯店”、“新×點夜總會”、“花×酒店”、“本×酒吧”、“夜×歌舞廳”、“尚×假日酒店”等,以及多間游戲機室、網吧、棋牌室,涵蓋了芳村地區(qū)大部分娛樂場所。陳×偉由此得到一個他很滿意的江湖封號??“地主”。

網絡賭博娛樂場所毒品是其主營業(yè)務

在“地主”龐大的涉黑帝國中,有三大業(yè)務是其主心骨。第一是網絡賭博。荔灣警方發(fā)現了一個覆蓋全國10省18個地市、涉案人員超過16萬人(含投注人員)、累計投注金額高達4840多億元的“116”特大跨境網絡賭博團伙。2013年4月10日,荔灣警方一舉打掉該特大網絡賭博團伙,截至目前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79人,刑事拘留176人,逮捕122人,其中91人已被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該網絡賭博團伙主要是通過國際著名的賭博網站“永利高”、“皇冠”在大中華區(qū)的代理點開展業(yè)務,而該代理點,就是由“地主”陳×偉的手下打理。自2010年年初起,陳×偉等人利用該代理點僅1年時間接受有效投注額就過1.2億元,從中獲取大量抽頭利潤。

第二是娛樂場所。廣州芳村的“尚×假日酒店”、“花×酒店”、“家×酒家”、“夜×歌舞廳”、“新×點夜總會”、“本×酒吧”,以及多間飯店、游戲機室、網吧、棋牌室等的幕后老板,都是陳×偉。這些娛樂場所曾長期超范圍經營,并有涉黃、涉毒、偷竊電力等行為。

第三是毒品。陳×偉在其旗下的娛樂場所,控制從事毒品交易。在陽江、肇慶等地區(qū)郊外,還設有專供吸毒的別墅會所。

“我要內保就好像國家有軍隊一樣”

為了保護其在眾多娛樂場所的利益,陳×偉團伙通過招聘“保安”等形式擴大勢力,招募30余名某省籍人員組成專門打手隊伍,24小時候命,配備2輛專門的面包車供打手隊伍使用。而陳×偉本人,出席各種場合后面一定會跟兩個打手。陳×偉經常在團伙成員面前說:“我要內保,就好像國家有軍隊一樣!敝灰锌腿嗽陉悺羵テ煜碌膱鏊棒[事”,打手隊就會對客人進行“修理”。該打手隊伍實施了多宗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聚眾斗毆、敲詐勒索等違法活動,曾將人打死、打成植物人。

為擴大勢力,陳×偉“精心”安排組織骨干和積極參加者入股組織經營公司。對于旗下業(yè)務,陳×偉從不親自出面,而是安排團伙成員擔任各場所的法人、總經理。他則在幕后進行利益分配、人事任免。自2007年開始,他就不斷進行“規(guī)范”式管理,意圖“洗白”。

他招募人員組成所謂看場“保安”隊伍,對被公安抓獲的組織成員、嫌疑人家屬以發(fā)放“安撫金”、為其聘請律師等方式籠絡、控制組織成員。2010年1月,該團伙成員鄭×科等人在芳村大道西故意將被害人梁×斌活活毆打致死。案發(fā)后,陳×偉等團伙頭目故意窩藏、包庇鄭×科等人,提前結算工資,提供逃跑資金,在鄭×科等人潛逃返回以后,繼續(xù)為其提供工作崗位,安排其在公司擔任某一娛樂場所的負責人,提供非法保護。

嗅到危險銷毀證據心懷僥幸終被抓

荔灣警方2011年10月針對陳×偉經營場所周邊的線索進行摸排。陳×偉隱約感覺自己成為調查對象,在2011年11月6日,陳×偉安排人員將公司財務賬目進行轉移,銷毀了大部分公司賬簿、資料,同時關停旗下涉“賭毒”營業(yè)場所及夜場、酒吧等涉“黃”業(yè)務,遣散了看場“保安”,以“投資”的方式將非法獲取的收益進行轉移和“洗白”,轉移資金到陽江、肇慶等地“投資”和“置業(yè)”,試圖逃避打擊。

2013年5月23日,警方偵破特大跨境網絡賭博案被各大媒體報道后,一直感到有個專案組在查自己的陳×偉以為警方查的只是網絡賭博,針對的只是其“部分業(yè)務”,而非盯上整個團伙,就逐漸放松警惕,試探性返回廣州。

警方于2013年6月21日,一舉抓獲陳×偉等黑社會團伙成員23人。隨后,專案組先后在河南、西藏、浙江、江西等地抓獲該團伙其他成員39人。9月5日,隨著最后一批證據移送檢察機關,本案主體偵查工作進入尾聲,該案組織頭目陳×偉被起訴的罪名多達12個,涉案團伙涉及案件高達58宗。

警方公布

部分案情

活活將人打成植物人。2003年12月,被害人賴×輝在新×點夜總會無端被陳×偉雇請打手打傷致殘成植物人,全家花光積蓄,還負大筆債,其母積勞成疾去世。陳×偉等人在清遠找到賴×輝的父親,并威脅他說:“我在清遠認識很多人,有誰不認識我芳村‘地主’是一名古惑仔,你怎么和我斗啊,就算你上訴到市中院也沒有用,你肯定輸定了!

持兇器群毆他人致死。2010年1月7日凌晨2時許,被害人梁×基、梁×斌兄弟被該組織經營的“夜×歌舞廳”員工吳×倫、葉×君等人用鐵水管、電擊棒等兇器毆打,致梁×斌死亡,梁×基受輕傷。

持刀打砸生意競爭對手。2009年2月8日,陳×偉團伙成員王×立(在逃)持刀肆意打砸被害人董×亮、劉×陽經營的“中×食府”餐廳,惡意破壞他人經營秩序。

勾結國家工作人員盜竊國家電力。從2008年開始,為獲取暴利,陳×偉團伙與個別國家工作人員內外勾結盜竊電力,造成國家經濟損失高達人民幣1400多萬元。

通過網絡賭博接受投注上億元。2010年年初起,陳×偉等人利用“皇冠”、“永利高”等網站代理賬號組織網絡賭博活動,僅1年時間接受有效投注額就過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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